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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老宅基地的自建房被人破坏”,胡娟律师支招维权

2024-11-11 01:49:09
湘法一线
时刻号

近日,
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村里人破坏我家的房子,

我该怎么维权?

对此
胡娟律师这么说

怀化网友问:

我在农村建栋房子,现在房子建好了,乡里乡亲各种刁难,强行挖我家墙脚,此事村里协调好了。他们现在又得寸近尺,霸占我家老宅地基和老路,说我家化粪池影响他们风水,强行要挖我家化粪池,要我把我家周围的扶手切掉,给他们留个路。目前他们还没动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胡娟律师

网友你好,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这一条款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如果侵权人不同意被侵权人的主张,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侵权人应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以及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造成的事实损害。只要被侵权人能够证明侵权人的过错和实际损害,法院就会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你先找村委会或者司法调解所进行调解,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监控视频、人证、物证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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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