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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板被打穿,楼下业主、开发商、物业该怎么赔偿?李华彦律师解答

2024-11-19 00:49:31
湘法一线
时刻号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174期
11月15日—1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8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
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厚邦律师事务所李华彦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周翠芳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点击律师姓名,即可免费咨询)

律师回复精选

1

长沙市天心区万科紫台质量问题无人处理

2

离婚除了孩子抚养费还要给哪些费用?

3

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多次贷款,离婚后对女方还有影响吗?

4

小孩六个月,离婚怎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5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更名? 

6

房贷逾期被起诉,该怎么应对?

01

长沙网友问:本人于2023年10月25日购买长沙市天心区万科紫台房产,并于合同签订当日结清所有房款,万科物业于2023年11月寄送交付通知书。收到通知后,我前往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不符合收房要求(楼板被楼下装修时打穿孔,并打入8个膨胀螺丝),要求万科物业提出整改或解决。万科物业一直予以不回复、不处理的态度,致使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请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湖南厚邦律师事务所

李华彦律师答:

针对这种情况,楼下业主、开发商和物业都要承担责任。楼下业主打穿了楼上的地板,侵害了楼上的民事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应当就瑕疵进行整改以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没有尽到到监管责任,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导致房屋空置期间的经济损失,楼下业主、开发商和物业都应担责。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建议受损业主与楼下业主、开发商、物业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归属,并要求其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如果协议不了,受损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请求介入调查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受损业主可以收集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购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下业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02

衡阳网友问:离婚除了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孩子生病的医疗费这些都必须给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刘琳律师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这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特殊要求:对于大额的医疗费或教育费,如果这些费用超出了原本协议或判决中确定的抚养费范围,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如果教育费或医疗费显著增加,非直接抚养方可能需要分担额外的费用。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判断是否需要增加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如果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些情况包括:“原定抚养费无法维持子女在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或上学导致费用增加;以及其他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正当理由。”

03

长沙网友问:您好,房子是双方名字,离婚协议房归女方、男方继续还款。车是男方名字,男方还款,女方使用。今年已离婚,男方目前失联,车房都断供。而且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多次贷款,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跟我爸离婚的时候说我爸那边的房子留给我弟,然后后面又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还是买的二手的)她现在有想结婚的人,现在要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需要怎么改接下来女方会面临什么情况?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刘琳律师答:

1、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您所述,离婚协议中已规定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继续还款。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还款,女方使用。如果男方失联且断供,女方可能需要面对房产和车辆的还款问题。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可能会要求女方承担还款责任。
2、隐瞒贷款问题: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多次贷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女方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对男方进行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果女方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04

衡阳网友问:宝宝六个月,如果现在离婚怎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壮律师答:

您好,孩子六个月,对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最有利。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以及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建议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搜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届时您作为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对于孩子抚养权,2周岁内判决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更大。孩子超过8周岁应当尊重孩子意愿。此外,对于债权债务方面,应当梳理有哪些债权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区分每一笔债务形成的原因。对离婚涉及的事项有清晰的认识,双方再协议离婚或通过诉讼途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05

怀化网友问: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跟我爸离婚的时候说我爸那边的房子留给我弟,然后后面又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还是买的二手的),她现在有想结婚的人,现在要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需要怎么改?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周翠芳律师答:

网友,您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进行过户登记。你妈要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改成您的名字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首要任务是尽快办理房产证。只有取得了房产证,才能依法进行过户登记。房屋产权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如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在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如果急需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可以考虑通过赠与的方式,并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机关会对赠与行为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虽然这种方式并不能直接完成过户登记,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子女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必须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自然无法提供这一关键材料,因此无法进行过户。

06

长沙网友问:房贷逾期4个月,我和我老公同时被银行起诉了,已经收到传票。目前已经缴清逾期费用,我们该怎么应对?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周波律师答:

你好,建议主动与贷款银行沟通,解释当前的财务状况和面临的困难,询问是否有可能进行贷款重组,如调整还款期限、降低月供额或转换贷款类型。同时了解银行政策,研究银行针对困难借款人的特殊政策,如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这些政策可能有助于缓解短期的还款压力。在已经清偿逾期费用的前提下,和银行协商撤诉处理。若银行坚持诉讼,还应该收集相关文件、单位证明、银行卡流水等证据,并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按照相关金融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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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