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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付了定金后不想上了,还能退吗?黄春香律师:一般不能退!

2024-10-23 00:56:42
湘法一线
时刻号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155期
10月21,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6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消费维权、合同解除、房屋租赁等。
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点击律师姓名,即可免费咨询

律师回复精选

公司公账转入私人账户,是否违法?

借钱给别人打麻将,怎么把钱要回来?

培训课给定金后不想上了,还能退钱吗?

企业伪造假证据,索赔20万算敲诈勒索犯罪吗?

教培机构的课上了一半不想上了,怎么办?

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提前退租,扣三个月房租合理吗?
01

永州网友问:本来公司货款应该进入公司公账,但是公司内部人员没经过公司同意,就让客户把货款汇入自己私人账户,违法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壮律师答:

您好,将货款转入私账是违法行为,具体风险和后果如下:

1、违反财务会计准则。

公司货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准则,可能导致财务混乱,无法区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

2、税务风险。

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补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刑法风险。

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严重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例如,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或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4、年度报告公示。

将货款转入私账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影响年度报告公示,可能导致公司信誉受损。

5、民事责任。

可能导致企业与个人财产混同,增加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如果客户直接打款给老板个人账户,可能会导致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存在法律风险。

02

株洲网友问:我朋友开了一家麻将馆,有时候打麻将的人没钱了,就从我朋友这里借钱继续打,有个人欠了5万块钱,一直拖着不给,有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壮律师答:

您好,如果是娱乐性质的打麻将,是合法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可以收集齐对方找你朋友借钱的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借条,有对方与你朋友关于借钱的通话录音、微信截图、短信截图等,能证明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的证据也可以。以及对方承诺还钱的证据,对方向你朋友偿还部分欠款的证据等,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或你朋友住所地的法院提起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03

岳阳网友问:你好,2022年的时候我在一家教资考试的教育机构交了1500定金(没签合同,口头的,全款应该是4500元)和299元的基础班费,声称考不过全额退款,给我开通了一个月的试听权限,但是我因为没空就没去上过,过期了。现在2024年了我觉得这个课已经跟不上最新考试,所以想退费,售后一口咬死说定金不能退,我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黄春香律师答: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您已经交付定金,因您自身原因不去参加培训,一般来说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但定金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您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04

永州网友问:商家伪造假证据向受害消费者索要20万巨款,其行为算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吗?

2022年4月5月,受害消费者因轻信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和频繁上门强行推销,向该店交款40000元订购衣柜产品,交款当时约定实木材质,一个月内交货安装。商家没有开具正式发票,只给了手写收据,没有按约定注明实木材质,从始至终也没有提供正式合同和协议。

在安装中途,消费者发现并非当时约定的实木材质,而且质量极其低劣,还指使师傅隐瞒质量缺陷,于是不得不暂停安装,叫老板到现场确认、解决。但老板拒绝解决问题。

在协商无望且多次投诉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披露了受害消费者的遭遇。商家以影响其名誉为由,反而向消费者索要200000元巨款。

因为其拿不出任何能够证明自己有任何一分钱损失的证明材料,所以伪造了两份假证据交到法院,以此骗取法院支持其非法要求。

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恶意伪造假证据,索要200000元巨款的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要不要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和惩罚?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黄春香律师答:

您好,消费者在消费产品或接受服务后,依法享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可以基于自身真实的消费体验,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只要不是虚假陈述以借机随意发泄情绪,或者用严重夸大或虚构的事实对经营者进行侮辱、诽谤,向经营者施加舆论压力,就不能认为是对经营者名誉权的侵犯。因此,如果您是据实陈述,不构成对蓝山百得名誉权的侵犯,其起诉要求您赔偿20万名誉损失的诉请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对方主张20万元,系自行认为您给他造成的名誉损失,通过法院来向您主张的话,不算敲诈勒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05

衡阳网友问:律师你好,我报了教培机构的课,学了一半觉得没用不想上课了,他们说能退但是要走流程,现在劝我继续上课。因为退费和上了多少节课有关,所以我不想上,但是对方一直在劝说我上课,口头说承诺退款跟上课多少没关系,我现在该怎么办?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

唐敏律师答:

您好,建议您直接和教培机构协商,目前想要退课退费。如果因自身原因放弃。在这种情况下,教培机构可以留取一部分合理的费用来弥补损失,剩下一部分则应退还给您。如果对方不退费,或者扣除的违约损失过高,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退还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06

衡阳网友问:您好律师,我的房租签一年合同,但是我工作调动租了不到一个月就得退租了,我答应了承担一个月房租,后来房东反悔,要我三个月的房租,我该怎么办?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

唐敏律师答:

您好,您因未到租期,解除租房合同,可能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的主要目的在于填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非使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违约而获利。如您所述情况,违约金约定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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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