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张家界市月亮湾小区业主反映,小区架空层挤满了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张家界日报报道)。那么,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如果发生事故,物业能够免责吗?对此,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宇璋作出了专业解答。
电动车违规停放架空层、楼梯间、消防通道等地,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一旦发生事故,小区物业是否担责?张贴“禁停放”告示可以免责吗?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五款规定:“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于高层住宅的架空层、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物业公司有保障场所通畅的义务。如果因为电动车违停、充电等行为导致事故,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仅粘贴“禁停放”告示,而没有实际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管理的话,物业公司仍属于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对发生的事故不能免责。
*本文由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宇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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