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悲剧!
2月24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
电动车楼道停放、电动车飞线
上楼及入户充电等行为
都是不可以的
更要引起重视的是
电动车停放在地下人防商场
甚至在地下人防商场充电
也是不允许的
湖南省单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湘防办发【2022】5号
第十七条第八款明确规定:
地下人防商场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为什么停放在地下商场
电动车会发生危险?
首先,由于电动车充电时间长,甚至很多居民会通宵对它充电,这就使电池可能成为引火源。
其次,电动车上很多部件是塑料制造的,一旦起火,就会迅速燃烧,火焰和烟气的温度很高,烟气中含有各种毒气,严重威胁着居民的生命安全。
此外,地下商场人流密集,周围密封、空气对流差,且大多商品都是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浓烟和高温不易散失,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图源:应急管理部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强化安全管理
建造更多安放区
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湖南省安委办要求,要组织住建、电力等部门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你的电动自行车
将会有更多安放区域
也请大家规范停放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来源:湖南国防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