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检察院的“‘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有什么独到之处?如何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近日,观潮君前往石鼓区,从群众口中收集了一份答案。
2017年8月,包括老廖在内的4名挖掘机师傅与包工头老李(化名)口头约定,由其4人自带挖掘机,到石鼓区一处住宅小区建设工地进行土方作业,老李向4人支付相关酬劳。
2018年底,土方作业陆续完工,但老李只向4人支付了部分工资,还欠40余万一直没支付。
为了讨回这笔“血汗钱”,4人去派出所报案。但民事纠纷,不属公安管辖,调解需双方均有意愿才行。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被告知“协调无果,老李是个‘老赖’”。
2020年,老廖4人凑钱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手中证据不足,无奈撤诉。
和大部分农民工一样,老廖几人都没受过多少教育,更不懂法,满腔愤怒却无法破局。
转机出现在2021年的一次“同步操作”之后。
当时,老廖拿着挖机作业证明,再次向石鼓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步向石鼓区检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申请。
2021年6月10日,石鼓区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经过审理,衡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老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老廖等4人支付土方工程款40余万元。
判决落地,心怀感激的挖机师傅们特地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院。
老廖告诉观潮君,如今他每次到石鼓区检察院,都感觉很亲切。
“现在成了‘老熟人’,检察官一见我就热情招呼,带着我一起吃食堂,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为了接受观潮君采访,老廖趁着工地午休,专程跑来检察院。
60岁的庞姨(化名)已双鬓斑白,但过去三年里,她却一直在为心中的“一口气”奔波。
这三年来,她从一位安逸自在的茶楼老板,成了许多单位的“信访常客”。
庞姨不明白的是,想要出口气,咋就这么难?
2020年11月的一天,庞姨同往常一样开店营业。当走到茶楼所在的公寓楼栋时,她发现,一楼出入口突然新装了一道人脸识别系统,且录入操作繁复。
“之前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说要安装,况且这么复杂的系统,不是赶客吗?”庞姨前往负责此事的公安机关询问。
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考虑到该地段人员密集、治安形势复杂,所以先装上“试点”。
2023年5月11日,石鼓区检察院就庞姨信访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会上,庞姨充分陈述了其多年信访的原因,袒露心声;检察院方面详尽阐述了对涉诉信访件的调查情况,对庞姨的诉求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相关部门对庞姨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也认识到自身工作方式存在的不足,向庞姨表示歉意。
庞姨回忆称,当时易爱民的一句话说进了她的心窝里,“这不是你的错,但为了家人,你要看开些。这些年来,家人其实是最担心你、最希望你能尽早走出来的人。”
最终,双方达成谅解。
庞姨签下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庞姨告诉观潮君,石鼓区检察院开展工作和别人不一样,没有一上来就跟她讲客观事实、讲政策规定,而是关注她的感受、照顾她的心情,她觉得自己终于被理解了……
讲完两个故事,我们或许对石鼓区检察院如何办好群众“小事”,学习“枫桥经验”搭起“连心桥”有了大致了解。
“情理法融合”的工作方式,具体来说,就是以“情”为先,以“理”为主,以“法”为盾。
以“情”为先,是指细致了解群众的家庭生活情况、社会关系等,耐心倾听诉求,“如我在诉”,以真心换真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生命力所在。而要实现这一点,前提就在于站稳人民立场。
什么样的人才能站在人民立场,肯定是对人民有着真情实感的人。对人民有感情,人民才会对你有感情。所以我们看到,老廖宁愿放弃午休时间,不顾疲累也要跟观潮君讲述石鼓区检察院的故事。我们才听到,庞姨说,“他们开展工作跟别人不一样”。
以“理”为主,就是了解群众的具体需求,向他们逐条释法说理,为他们提供一个平台来讲理、诉怨、解惑。“枫桥经验”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