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安委会印发《长沙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应急、工信、发改、公安、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物流口岸等24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危险化学品是城市建设发展必不可缺的原材料和产品物资,在市民生产生活中应用极为广泛,其生产经营活动已经深度融入城市运行的众多环节领域。因危险化学品高风险的特性,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一直将其列为安全监管的重点。随着危化品的应用日益普遍,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模糊、职能交叉的现象日益突显,给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解决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长沙市安委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经反复研讨论证和多轮征求意见,出台了《长沙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分工》,对照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律规定,并按照“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厘清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