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政府回应
桃源县九溪镇政府回应: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李某平系九溪镇土金村枫树组村民,育有一子一女。其居住房屋于2001年建成,与其子李某宏共用一处宅基地。其女李某丽已出嫁,所属房屋于2020年建成,符合“一户一宅”。
黄某系九溪镇土金村洞湾组村民,其居住房屋于2008年建成,旧房未拆除,未重建扩建,仅做工具用房存放稻谷及农机具,符合当时建房政策规定。
编辑:甘艺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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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九溪镇政府回应: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李某平系九溪镇土金村枫树组村民,育有一子一女。其居住房屋于2001年建成,与其子李某宏共用一处宅基地。其女李某丽已出嫁,所属房屋于2020年建成,符合“一户一宅”。
黄某系九溪镇土金村洞湾组村民,其居住房屋于2008年建成,旧房未拆除,未重建扩建,仅做工具用房存放稻谷及农机具,符合当时建房政策规定。
编辑:甘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