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培训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01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湖南格元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2
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美旭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案
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住所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员工王某作为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所变更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当事人变更登记,并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员工王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3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鸣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秋刀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指路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青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4
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查处湖南嘉晟迪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10月30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湖南嘉晟迪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253031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0日,根据举报线索,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运营有多个后缀名“@嘉晟迪科电子商务”的抖音账号,以“售前免费直播公开课”的形式,通过运营的抖音账号销售抖音短视频培训课程。经查,当事人为牟取利益,在免费公开课中虚构“第1个月收益6000元,没做到退款”等学习效果;虚构“校长‘吴超龙’为海外短视频首席讲师TikTok亿级大卖商家、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师”等讲师资质;虚构“之前原价12800元,本堂课程下单可享受特大优惠”等产品价格,诱导欺骗学员购买其课程。经核实,当事人通过上述手段获取违法所得33031元。
当事人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学员购买培训课程非法获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5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湖南堇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八项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6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湖南梵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7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宁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8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驰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