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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强”在哪

2023-05-09 08:36:46 红网时刻

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通报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布全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和“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有关情况。历时一年半之久的“亮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预期效果。那么,现在行动转到“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阶段,我们开展强监管的底气在哪儿?换句话说,我们所说的强监管究竟“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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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在决心。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多次对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领导下,我们久久为功,围绕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部署。2021年6月,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启动。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号角吹响,我们闻令而动,“亮剑”行动开展的底气更足、信心更强了。2022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2022年全年,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力度加大,其中十起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均为2022年查处。2023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2023年3月,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部署开展。这一系列紧锣密鼓且雷厉风行的举措,释放的是对粮食购销领域加强监管严肃执法的强烈信号,也表明了监管部门动真碰硬治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决心,目的就是要把“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这颗“钉子”钉实钉牢,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项事业的根基夯实夯稳,持续打造粮食购销领域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强在法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花里胡哨,而在务实管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为解决新形势下政策性粮食管理遇到的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国家有针对性地完善了相关制度设计。2021年1月4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这部粮食流通行政法规系统规范了粮食流通经营行为、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节约和减损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首次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的禁止性行为。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与修订前相比,一个重要特点是,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53号令的形式发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应当立案事项,增加查封扣押、立案调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提供更强可操作性,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这些务实管用法规规章的出台施行,补齐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制度短板,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强监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让违法者更有忌惮,让监督者更有底气。

强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对于如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不经风雨、不见世面是难以成大器的。”在专项执法行动的实践中,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队伍通过查办案件,不断把握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形成原因,进一步深化了对案件查办的规律性认识;通过及时总结推广案件查办经验,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将成效转化为长效;通过跨区域选拔执法人员交叉执法,邀请业务骨干介绍查办典型案例情况,培训了队伍,加强了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利剑出鞘,还须壮士来舞。经历实践案例的反复磨炼,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能力水平得到整体提升,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的权威也逐步树立。

强在技术。习近平总书记曾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形势,靠人盯人监管,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形成从田间道餐桌全过程覆盖的监管制度。”作为粮食购销领域重要环节的储备粮库,由于遍及全国各地,点多面广,同样存在涉粮腐败风险点位多、涉及人员广、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穿透式”监管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政策措施,最早运用于金融领域,与传统的监管形式相比,穿透式监管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可以更精准地发现问题,随时随地在线上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更精准地锁定重点监管对象,从而大幅提升监管能力。目前,中央储备粮已经实现智能化全覆盖,29个省份实现省级储备信息化全覆盖,“穿透式”监管格局初步形成。要持续推动智慧粮库建设,按期建成覆盖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最终实现承储库点信息化和互联互通全覆盖。数字化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不但让违法违规行为更容易被识别追踪,而且让行政执法行为一定程度失去权力寻租的空间,这也是我们能够开展强监管的底气所在。

强在警示。警示教育之所以能发挥良好效果,是因为它触发了传播学中的警钟效果,即:运用“敲警钟”的方法唤起人们的危机意识和紧张心理,促成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向一定方向发生变化。新闻通气会选取的十个案例,涵盖以陈顶新、关联交易、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典型问题,其中:“以陈顶新”危害的是国家粮食安全,“关联交易”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侵占的则是种粮农民收益,这些都是非常典型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典型案例能够形成具有强大的冲击力、影响力,对存在侥幸心理,思想麻痹者以警醒,强化守法经营意识。通过公开曝光这些典型案件,让受教育者清晰知道,监管者对这些违法手段熟烂于心,一旦从事类似违法行为将会对个人、社会、单位带来严重后果,切实起到惩一儆百的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作者:智振华 编辑:李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