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江云,现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民盟永州市委会兼职副主委、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该同志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坚守法治信仰、锐意改革、忠诚履职,曾被授予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今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七年磨一剑的女庭长
郑江云生长在偏僻的大瑶山,199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虽然拥有法律“科班出身”的背景,但她足足用了7年的时间才成为一名独立办案的法官。在这7年的时间里,她当过统计员,顶着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头衔加班加点干着代理书记员兼内勤工作,每天周而复始地做着统计、报表、记录、校对、装订的工作……“一开始没有做审判工作,内心有点失落。但凡事有失必有得,很多阅历都是一笔财富。”她说道。她深知这个“法官”来之不易,且行且珍惜,始终秉持“站在公正立场办案,树立法官形象;为当事人设身处地着想,送当事人温暖;用事实和法律说话,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办案信条,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法官。2009年通过竞争上岗,她担任审监部门庭长,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审监工作。在她的带领下,审监部门司法绩效、综合考评年年居全院前茅,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审监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被评为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想方设法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审监部门作为全院案件最复杂、信访最严重、当事人最难缠的地方,一些当事人扬言找“媒体曝光”,或对法官进行要挟的情况时有发生。担任审监部门庭长14年来,郑江云收到的“威胁”与“恐吓”不少,但她并没有因此退缩,而是更加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问题。“谁也不想一个官司走到再审这一步。我们审监庭的法官必须要慎重审理,决不能机械地一判了之,而要想方设法推动矛盾的实质化解。”郑江云在庭务会上向其他干警传授办案经验时说道。她每年办案数居全院庭长前列,所办案件发改率为0,服判息诉率为100%,主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无一错案,一民事再审案件荣获全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二等奖,司法绩效位居全院员额法官第茅,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首次评议中,该同志满意率位居第一。
“法官后语”送去法与情的激励
郑江云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虽然看似铁面无私、不近人情,但面对减刑、假释案件中的罪犯,她本着“教育挽救”和“帮扶改造”的热心,在全国法院首创出“法官后语”的做法,激励减刑假释罪犯积极改造,勇敢回归。在减刑假释庭审小结或部分减刑假释裁定书后,郑江云会写一段“法官后语”,尝试以感人至深的“法官后语”感化罪犯的心灵,引导罪犯理性思考,预防罪犯重新犯罪,送去法与情的激励,这一举措得到了省高院、最高院的高度关注与赞扬。在她的鼓励下,许多灰心丧气的罪犯重拾起生活的信心,积极改造,在出狱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人。
用改革创新培植司法质效
审判实践中,郑江云会不断总结分析案件特点,大胆改革,完善程序设计,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推行阳光审判,防止“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假释比例高、服刑时间偏短现象出现,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在全国开展的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全面排查整治活动中,她负责或主办的10000多件减刑假释案件无一件不合格,工作经验被省高院推送至最高法院。在永州中院被湖南高院确定为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试点单位后,她带领全庭的同志先行先试,边行边改,在全省率先试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再审审查与审理“立审合一”的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审查结论与审理结论的一致,遏制了程序空转,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诉累,这一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