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明确:45周岁 (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根据《实施细则》,“强省会” 人才购房政策将落实以供保需、以需促供、供需联动、系统平衡的要求,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严防投机炒房。在认定标准上,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通过“我的长沙”APP“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 服务,落户后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通过“我的长沙”APP“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 服务,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我的长沙”APP“强省会”人才购房落户办理指引:
(“强省会”人才购房落户办理指引图。图源“我的长沙”APP)
温馨提示:符合长沙“强省会”人才购房条件的落户申请人,可以通过“自贸区人才落户”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服务事项进行申报,其他落户方式目前暂不能按“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取得首套房的购房资格。
目前,长沙除了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方式以外,还有30多种迁入落户政策,其中包括购房落户、投靠落户等情形,具体的落户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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