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志雄 长沙报道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引发全社会持续关注。红网“观潮的螃蟹”继发表《“民营经济31条”发布后,我们请25位民营企业家答了5道题》之后,又连线12位北京和湖南的专家进行深入解读。今天,就随观潮君一起来听听学术界的看法。
红网“观潮的螃蟹”下一篇访谈,将推出“职能部门说”,力图通过民营企业家、专家、职能部门的三维视角,多方位观察剖析“民营经济31条”。
如何看待对民营经济的新定位?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定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谢鲁江说,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民营企业的作用不可替代、不可忽视。一方面,现代化建设需要更充分地调动和激发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现代化建设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首先就是改变预期,明确给民营企业一个良好的制度预期和政策预期,强调要改善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舆论环境,我觉得这抓到了最根本的东西。”谢鲁江说,“此次《意见》达到了一个新高度,规格高、权威性大、含金量足,不仅提出了政策导向,还有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有针对性,很接地气,可以解决实质性问题。”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吴传毅认为,“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意见》的这一定位,是民营经济地位的回归,让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
吴传毅说,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做大蛋糕。而做大蛋糕,则需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双向发力”。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左宏说,通过一个文件、通过这31条来解决民营经济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么一个前所未有的高规格文件,从顶层设计上、从根本理念上、从核心措施上确认民营经济的地位,也就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将中央的立场毫不含糊、极其坚定地表达出来,消除所有模棱两可的思潮,以此营造出尊重、爱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以此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我充分相信,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光明发展前景。”湖南工商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书记杨水根说,《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既给当前民营企业的关切提供了指引,也为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个制度性基础,对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因此意义十分重大。
专家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此次《意见》出台,观潮君采访的专家中,关注最多的是公平竞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及破除行业壁垒。
湖南省经济学学会名誉理事长、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所长刘茂松认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最核心的一点,允许所有制形式多元,对民企和国企同等对待。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法治的前提下,让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谢鲁江体会最深的也是《意见》第四部分“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尤其是第十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民营经济的核心就是财产权利问题。民营企业在市场中拼搏,如果连企业财产都得不到有效保障,财产收益得不到有效认可,那民营企业就没意义了,就没有动力了。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这次把这个话讲得非常透彻,并且围绕这个问题对政府各部门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张建平最关注的是对民营企业的平等对待,他说,特别是涉及到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这方面要一视同仁。《意见》明确指出“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那么,建立公平的竞争政策体系,这个方向是非常关键的,也是保护和激发民营企业积极性、激发创新能力的非常重要的制度支撑。
“这次破除市场壁垒提得特别好。”湘潭大学商学院院长韩雷认为,民营企业在创办、运营中还有诸多限制,阻碍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这就好比,市场经济中有很多条道路,但民营企业只能走其中部分道路,或者要交很高的“过路费”“检查费”才能走某些道路,民营企业就无法迈开腿跑起来。这次《意见》出台,可以把绝大部分道路都开放,把绝大部分“收费站”“检查站”都拆掉,并且开设了更多“加油站”“充电站”,民营企业发展就可以进入快车道。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最关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投资方面的开放性问题,以及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能否被平等对待。在刘继锋看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需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他也很关注第十八条“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例如,中国民营火箭上天,是极具国际影响力的突破”。他希望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杨亦民说,融资“难、贵、慢”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完善民营经济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创新是《意见》的重要举措,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及境内外上市、债转股等。《意见》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制定的融资支持政策,将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如何回应了民营企业的最关切?
过去20年,我国出台了多部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例如,2005年出台“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出台“民间投资36条”,2019年出台“民营企业28条”,再加上这次的“民营经济31条”,内容非常丰富。不同时期的文件,各有侧重点,也有不同的现实背景。
谢鲁江认为,就当前民营企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意见》基本关注到了,很有针对性。但不能要求一个文件就一劳永逸,从更长远角度看,还要重视两方面:第一,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能有更明确、更系统的规定性内容;第二,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应多倾听民企的意见。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原主任易宪容认为,此次“民营经济31条”很全面,但或许也不可能覆盖民营企业的所有关切,“这方面我比较认同东南大学教授华生的一个观点‘以所有制中立启动改革再出发’,在所有制问题上,还有一些理论和政策问题有待回答。”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不是谁的股份多一点就由谁说了算,通常是由股东们共同委托的经营者主导、所有者监督。“因此多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企业形式,可以兼容不同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市场经济背景下,所有制问题能真正解决落实好,人们的预期就能稳定,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乃至公有制经济的活力焕发都指日可待。”易宪容说。
吴传毅则表示,《意见》回应了目前民营经济的关切,干货很多,比如“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的负面清单”,这很有必要,目的是规范政府行为,以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又比如,“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确实存在民营企业的账款被个别地方政府拖欠的案例,影响相当恶劣。
在《意见》第二十八条中提到:“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对此,刘茂松认为,资本是多样的,职工作为人力资本,应该享有资本增值的回报,而非简单的以劳动换取报酬,这是新时代构建良好劳资关系的理念基础。
杨水根说,《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直击民企核心关切,不少新举措新提法都十分鼓舞人心。民营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良性协同。在他看来,如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对于调动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创新也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落地,专家对湖南的建议
《意见》出台,社会热议。共同思考和探讨如何保障好《意见》的落实,更具现实意义。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科建设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孙倩认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就是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秩序,只要市场是充分有效的,各个经营主体才可以谋求个体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理性决策,进而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最终推动区域经济良性有序发展。因此,湖南在落实《意见》方面,可以着重关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这部分中第2条和第3条的内容,在维护好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的前提下,明确产权边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构建社会信用机制,推动契约精神的社会认可,维护市场公平有效运行。
刘继峰建议落实《意见》要分行业、分类别,例如“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他建议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对有关键技术的、能发挥带动作用的企业,需要大力扶持。尤其是高科技行业,在起步阶段较为艰难,类别化加大投入可以有效加速其发展。
“这次来长沙,我发现晚上11点城区还车水马龙,亲身感受到了湖南民营经济的活力很不错。”刘继峰说,“在复杂国际形势下,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生产、消费,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在税收贡献上,中小企业也功不可没,尤其是鼓励一些高新科技企业发展更出色,源头活水自然就来了。”
韩雷认为,落实《意见》有三点非常重要:其一,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大刀阔斧地推进,不能抱有本位主义,既要鼓励当地民营企业发展,也要欢迎外地民营企业进入优势行业;其二,构建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多层次现代化金融体系,特别是现代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的引入、培育,可以为各类民营企业发展助力;其三,在增加创新投资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要加大,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创新、乐于创新。同时,对文化创意类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更有力。
刘茂松则认为,需要从宣传上发力,引导公众认识到,无论是外资、民资还是国有资本,都要接受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的约束,要遏制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的恶性市场行为。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曾雄旺说,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的湖南,民营经济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新阶段湖南民营企业应结合“国之大者”“省之大计”而发展壮大,在学习和借鉴浙江、广东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中非经贸合作等。
左宏说,《意见》是相对宏观的文件,建议湖南尽快出台与本省情况相适应的细则,形成有湖南特色的文件。另外,要强化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左宏还建议湖南学习浙江经验。浙江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很多做法值得湖南学习。
吴传毅认为,湖南在落实《意见》方面,可以逐条对照,加强调研,尽快出台干预市场行为的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的具体实施制度。
谢鲁江说:“湖南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比如工程机械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得很好;另一方面,人才资源丰富。”
中国式现代化将带动战略性前沿性产业,怎么样让民营经济有效参与进来,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谢鲁江认为,创新发展不仅要创新资源,还要金融资源,更要企业资源和市场资源。湖南人历来敢为人先,不管是省情、文化传统,还是社会氛围,都非常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杨水根建议“三个给”:“给舞台”就是给机会,要充分梳理民营经济可以参与的领域清单,逐步破除相关领域的垄断、政策限制性条款,激活民间投资热情;“给支持”主要围绕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和基础设施建设;“给保障”主要是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支持湖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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