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元公安依法查处一起企业数据泄露案。
株洲市公安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公司存在疑似数据泄露风险,指令天元分局网安大队开展核查。
经调查取证,民警查实该企业在数据处理活动中,未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法定安全保护义务,既未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缺少网络边界防护、日志留存、数据备份等技术防护措施,也未开展数据分类分级、资产梳理工作,最终造成企业相关数据泄露。
针对该公司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天元公安对其依法处理并责令整改。

根据新修订《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者需落实等级保护要求,制定安全制度、留存日志不少于6个月、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安全法》明确,数据处理主体应当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中小企业并非法外之地,规模小不能免除合规责任。
中小企业合规提示
1、全面梳理信息系统与数据资产,做好数据分类分级;
2、配齐网络安全、账号权限、应急处置等制度,签订员工保密协议,杜绝制度“纸上空转”;
3、可采用混合云轻量化本地化改造,普通业务保留公有云,客户信息、生产工艺等敏感数据做到本地可控;落实日志留存、3‑2‑1备份原则;
4、用好属地网信、公安网安安全义诊帮扶服务,定期自查,按需开展等保测评;
5、遭遇泄露、攻击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网络和数据安全是持续治理工作,拒不履行安全义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还将被停业整顿。
来源:网安大队
编辑:赵思颖
一审:湛思谣
二审:张迎
三审:王珣
扫码下载时刻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