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7日讯(记者 孙婧紫 朱丽萍 通讯员 陈豪超 袁利)9月7日,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政法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刘清生就湖南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所取得成效,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五年来,湖南检察机关忠实履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定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公益诉讼3.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3万件,提起公益诉讼1363件。
一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寓支持于监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将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程序,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运用圆桌会议、公开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督促和帮助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推动绝大多数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着力打造督促之诉、协同之诉。
二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探索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和生态补偿制度,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万件。省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集体代表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三是着力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难点痛点问题。针对“舌尖上”“菜篮子”“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问题,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农贸市场整治、高空抛物治理、窨井盖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其中,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4万件。
四是积极探索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如通过督促加强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五是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我们深知,“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以“求极致”的精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导办理更多的精品案件。23个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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