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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房屋安全整治须知

2022-05-18 09:40:30 红网时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打响了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攻坚战,广大人民群众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

房屋产权人要坚决做到“五杜绝”:一要杜绝违规自建房屋。凡新建自建房屋必须严格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杜绝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边建边批”“违规改建”等违法行为。二要杜绝擅自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结构等违法改扩建行为。对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以及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到位前禁止投入使用。三要杜绝违法将自建房屋用于商业经营。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自建房用作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必须取得用地、规划、验收、营业许可手续,未取得合法手续,禁止经营使用。四要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没有合法建房手续的,或者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出租。有报建手续且应当验收而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自建房,一律先停止出租撤离居住人员,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继续出租使用。五要杜绝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对建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开裂倾斜、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迹象或者消防不达标的自建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应予拆除的一律拆除,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要积极配合整治,必须做到“三主动”:一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妨碍城乡建设、破坏城市管理、损坏公共利益的自建房自觉进行拆除;二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调查,对自建房或使用房屋申请房屋建筑、消防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过暂停经营、出租、居住和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搬迁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要主动拆除经职能部门判定需要立即拆除的违法建设。

房屋租赁人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做到“三不租”:一是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屋不租;二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不租;三是违法改扩建的房屋不租。

人民的生命至上,责任重于泰山。政府各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坚持分轻重缓急、分类施策,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査而不改”“改而不实”“改而不全”等现象。切实加强自建房经营监管执法,对违规经营典型案列要从严从快处置,形成强力震慑。各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配合甚至阻碍专项整治行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茜 编辑: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