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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风采】石玻:老百姓口中的“执法包公”

2022-03-11 16:59:29 红网时刻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淑华 长沙报道

人物简介:石玻,男,34岁,现任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副所长,四级警长。2011年12月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新邵县公安局工作,石玻先后在新邵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禁毒大队、雀塘派出所、酿溪派出所工作过,期间,两次荣获市局“三等功”、县政府“三等功”、多次获得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嘉奖。石玻不仅在公安执法业务范畴内秉公为民,执法为公,同时,在对于工作当中遇到的消费者维权事件更是上心,亲民、爱民,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老百姓的痛看成自己的痛,在执法工作中,放下身段、没有任何架子,被当地老百姓称为“执法包公”“维权活雷锋”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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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不让自己经手的案件有任何冤情”,这是石玻在公安执法过程中秉承和坚持的原则。“如果消费者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那么他不仅据理力争,要是据法强争,直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石玻表示。十几年的公安工作中,石玻一直执行着这个原则,同时在工作中遇到非公安业务的消费维权事件,更是坚持“决不让消费者的合法受到侵害”这一目标,也始终将这一目标贯穿在工作细节中。

2021年的一天,消费者邓某因为买卖槟榔的事情到派出所进行投诉,声称有两个人拿着一大袋槟榔进行兜售并称该槟榔有质量问题。接到该投诉警情,石玻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及兜售槟郎的情况。邓某投诉的该两名兜售槟榔的人员是某品牌槟榔的推广人员,石玻同时联系上了槟榔生产厂家,经证实该槟榔系合格产品,正规厂家生产,只是该槟榔目前正在推广阶段,所以市面上很少,有这一类槟榔品牌出售,导致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到了“假槟榔”,经依法调解,双方人员都得到合理满意的答复,并表示“警察同志能这样帮我们老百姓处理自己的‘份外事’实属难得。”

不仅能主动承担和处理典型的消费纠纷,面对群体性消费投诉的时候,石玻还要担任“灭火器”。2021年6月,新邵县酿溪镇某宾馆内一临时专门针对中老年人卖保健健身设备的公司突然“人间蒸发”,20多名购买了健身设备的会员受到侵害。接到该警情投诉后,石玻通过向领导及法制部门核实,判断该警情是一起消费纠纷事件,石玻立马连夜开展调查,一方面通过公安系统核查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一方面调取宾馆监控进行取证,同时通过受害人提供的企业信息进行核查,经过两天三晚的连续作战:最终确定,该公司是一个刚成立不久的企业,在邵阳及周边县市采取流动式的模式对产品进行推广,因为疫情和其他原因突然对新邵的这个推广点进行撤退导致突然离场,经过石玻连续多日多次的组织调解,该群体性消费投诉成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十万元,消费者们更是对他感激涕零。

在派出所工作的十几个年头里,石玻经手的刑事案件有几百上千,羁押过的嫌疑人亦是成百上千,同时在工作中,也面对成百上千的消费纠纷,在学法执法做好份内事之余,石玻更是走出办公室、跑各个部门、走访各类企业,曾经组织辖区企业共同发出诚信经营的倡议书,也联合过有关部门组织对消费者进行消费常识、知识培训,增强老百姓的消费维权意思,加强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让矛盾和消费纠纷从观念上进行控制和减少。

为了引导保健品和保健器材消费,石玻通过公安局政工部门主动积极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起在新邵县城开展老年健康保健消费教育讲堂暨“凝心聚力每个人 健康消费更温暖”活动,他上台普法讲课,引导中老年人树立正确健康消费观,受众达600多人次。课堂上,某消费者直接向他反映,其在某商家购买了好几万元的保健品,吃了之后头晕睡不着,多次要求退货,但是商家不答应,石玻上门找商家商量,商家一开始态度强硬,而且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进行推脱,通过好几个星期的“软磨硬泡”,最终在石玻同志“据理力争,依法强争”的态度下,这起消费纠纷调解成功。

“每次处理完一起消费纠纷,看着消费者脸上挂着的满意的笑容离开办公室,自己的心里总是异常的温暖,感觉自己所有的苦和累都是值得的。”石玻表示,在他公安工作的11个年头里,这样的为消费者维权的事已经成为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来源:红网 作者:杨淑华 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