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沙
10月29日下午,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一批干部任免的决定。
会议决定:
免去李蔚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朱远红的长沙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建尧的长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权的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邱俊杰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金文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新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邓和平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均全辞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袁 征辞去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谢 勇辞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贤兴辞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宫 平辞去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盛 智辞去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 芳辞去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孝明辞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决定:
任命朱远红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秦国良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潘宏伟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段海波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阳锋为长沙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张学峰为长沙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邓和平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郴 州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怀好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徐怀好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谭建上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谭建上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江涛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江涛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社军同志为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华勋同志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雷改平同志为郴州市商务局局长;
张日清同志为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雷明辉同志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
李怀舟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 谊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 强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久辉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向英琳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晓东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建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志卫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功员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邹军华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欧阳光军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雨林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可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小波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吴其龙同志的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一华同志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熊 娟同志的郴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朱阳辉同志的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袁少雄同志的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湘惠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谷群辉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宜教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肖功员副检察长
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肖功员副检察长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21年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批准:
欧阳光军同志辞去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永庆同志辞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雨林同志辞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 可同志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小波同志辞去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福江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元清同志辞去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 杰同志辞去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杰宏同志辞去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邹军华同志辞去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贵军同志辞去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家界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命、辞职名单
(2021年10月28日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龙铁军为张家界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谢振华的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肖运谋为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湘平为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陈军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珍云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章宪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祖元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彭建民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汪坚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刘有仁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谭红亮辞去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