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益阳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3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串通投标问题。2016年,时任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龚秋桂、副局长熊剑波,利用职务便利,与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人以及各标段内定中标人串通,通过为内定中标人量身定制条件、打招呼等方式,使相关人员违法获得了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并收受其财物。该案共对22名涉案人员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追缴涉案资金3.5亿余元。龚秋桂、熊剑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龚秋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龚秋桂、熊剑波因涉嫌串通投标等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龚凯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2016年,龚凯超利用担任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公路管理局谢林港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接受请托,通过量身定制建设标准、提前告知招投标信息等方式,为他人中标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其财物。龚凯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龚凯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3.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良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正良利用担任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他人中标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其财物。王正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王正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