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第4期)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院立案执行的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被执行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被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欢迎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并举报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734-855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