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峰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图
二、石峰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和统筹入学。
1.划片入学是指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安排入学。
2.统筹入学包括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和优惠优抚入学。区教育局先对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再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多校划片,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确保无房无户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级认定的轨道交通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分类及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石峰城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石峰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峰区购买住房(拥有100%产权)并实际居住,但户籍(非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云龙区户籍)没有迁入石峰区的,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所在地为依据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峰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石峰区内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用多校划片方式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提供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提供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五)其他情况
1.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政策。
2.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石峰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3.外籍入学。外国籍和港澳台籍学生参照无户有房或无户无房方式入学。
4.交叉问题。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双峰村的弯塘、戈底、棉湖洲三个组纳入石峰区的曙光学校招生范围,石峰区井龙社区井龙村的黄金塘、赵家塘、江家坪三个组纳入云龙长郡招生范围。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在株洲市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其办学规模,再依办学规模核准年度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配套楼盘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弟、高层次人才子女、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生入学。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监督落实。
已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民办学位,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自身建设的楼盘,与购买了该楼盘的学生(家长)有协议,可以入读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业主子女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楼盘生认定标准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自身建设的楼盘,有出资人的出资证明,楼盘与学校的就读协议。一房一生,房主必须是就读学生的父母。
2.高层次人才子女。严格执行《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株教发〔2018〕4号),经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职工子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职工子弟,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可以提前录取,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职工子弟定义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在岗职工的子女,有社保缴纳证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的子女,有出资证明。
4.直升生。在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初中的,可以直升本民办学校初中部。若报名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五、日程安排和报名审核
日程安排
报名审核
(一)报名
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在网上报名,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每个学生必须填报公办志愿信息,在划片入学、统筹入学中进行选择;选择划片入学的学生,在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选择一项进行报名;选择统筹入学的学生,在无房无户和优惠优抚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二)审核
入读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和自然规划局房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进行网上初审,所填信息在系统对接验证失败的,将由系统自动发送信息至报名家长手机,提醒其修改后重新提交。此三类学生在6月20—21日到预派位学校进行现场复审。
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在8月10—13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清水塘学校组织现场审核。
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通过自然规划局房产信息、学籍系统信息、高层次人才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安排的本校教职工子弟,由学校申报名单,区教育局审核。
六、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购买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业主)业主的子女入学,小学是自前业主享受入学指标之日起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初中是前业主享受入学指标之日起1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报名系统关闭前一天(6月14日24点)迁入片区,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详见附件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七、其他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局督导室:22529867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252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