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8日讯(记者 刘玉先 )国务院办公厅5月5日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一批奖励支持措施。
据统计,湖南省这次共有19项工作,累计22次受到督查激励,省本级6项,5个市10次,6个县市区6次。其中,市本级长沙市、常德市有三项工作获激励,株洲市有两项工作获激励,湘潭市和郴州市各有一项工作获激励。
湖南在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作为激励,2020年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将对湖南给予一定奖励。
湖南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支持力度,并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湖南在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对湖南培育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给予优先支持。
湖南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2020年对湖南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
湖南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优先支持湖南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湖南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湖南在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对湖南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中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权重按满分计算,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湘潭市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上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2020年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湘潭市4000万元的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宁乡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将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常德市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2020年对常德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郴州市在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从2020年起两年内,对郴州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实行“即报即审”,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长沙市、石门县在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2020年对长沙市和石门县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其中,长沙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石门县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资兴市和道县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方面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对两个地方按照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
湘潭县在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对其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常德市在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方面成效明显,2020年对常德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长沙市在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明显、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2020年对长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优先将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名额倾斜,推动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优先在上述地方设立子基金。
株洲市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方面成效突出,2020年对株洲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创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各奖励2000万元。
株洲市在推进质量工作方面成效突出,2020年对株洲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技术机构优先布局建设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
常德市(棚户区改造)、通道侗族自治县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0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长沙市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2020年对长沙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