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7日讯(记者 岳瑾)单位申请缓缴后是否可以撤销缓缴?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缓缴?……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3月),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单位申请缓缴后是否可以撤销缓缴?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3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单位申请缓缴后是否可以撤销缓缴?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了因疫情原因缓缴的企业,若在缓缴期间内经营状况改善,可申请办理中止缓缴。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可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选择“疫情原因缓缴中止”入口进入中止缓缴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中止缓缴申请。无需上传其他资料。没有开通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企业可直接向缴存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提交申请中止缓缴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只能申请1次中止缓缴,且中止缓缴后无法再申请办理因疫情原因缓缴业务。
那么,单位缓缴期间是否可以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
办理了因疫情原因缓缴的企业在缓缴期间内可办理职工账户封存、职工转移业务,不可办理调整基数、职工账户启封等其他清册变更和汇缴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缓缴?
此外,网友关注较多的还有“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申请贷款是否会受影响?”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缓缴企业的职工在缓缴期间(6月30日前)的贷款权益不受影响,视为正常缴存,缴存期限可以连续计算,但可贷额度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金额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缓缴?”以及“已办理按月对冲的职工若因企业缓缴致使账户余额不足连续几个月未能按时对冲还款的,待企业补缴后能否一次性对冲所有欠款?”,进入了3月热点问题前5名。
记者了解到,“因疫情原因缓缴”是针对企业缴纳公积金的业务,暂不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
已办理按月对冲的职工若因企业缓缴致使账户余额不足,连续几个月未能按时对冲还款的,待企业补缴后可以一次性对冲所有欠款。但6月30日之后,需按月正常还款。若单位在7月扣款日之前未补缴到账,导致未足额对冲的,则会视为逾期。
统计显示,2020年3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8902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00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39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