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娄底市委网信办 娄底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但也有各种“网传”“听说”等消息不断刺激着民众,引发恐慌情绪,个别网民甚至编造谣言、误导公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共娄底市委网信办、娄底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微信群、朋友圈、QQ群、抖音、快手、微博、贴吧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发布、传播、评论,信息来源以各级各有关部门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不实信息要立即进行删除,澄清事实,积极主动消除社会影响。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查处,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群主等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倡导广大网民积极宣传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做正能量的传播者,遵循科学规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全市各类各级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欢迎广大网民举报网络不实、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举报电话:
娄底市委网信办0738-8220110
娄底市公安局0738-110
娄星区委网信办0738-8312153
冷水江市委网信办0738-5398811
涟源市委网信办0738-4980756
双峰县委网信办0738-6833029
新化县委网信办0738-3238000
中共娄底市委网信办娄底市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