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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腿”,到底算吐槽还是辱骂?

2020-01-11 13:39:45 红网时刻

近些年,关于警察在执法中遭遇的阻碍执法或辱警行为,当事人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相关惩处。前有抖音上挑衅公安,后有网上侮辱交警,而警察叔叔也真的会“顺着网线”来揪出挑衅者。往往这些新闻,总会被网友们大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给警察点赞”,并付之一笑。然而,1月10日晚,@苏州交警发布了一条亳州交警查处朋友圈一则辱警事件,却使得短短一小时内达到近50万的阅读量,评论、转发近万人,一边倒的批评与指责声。

原来,亳州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事后他将这张罚单拍照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并配文“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次日,该男子被当地派出所传唤,被行政拘留。

乍一看这条朋友圈,就像是自己身边开车被罚的小伙伴们日常的吐槽,毕竟面对罚单,谁都会有个脾气,心情不好,有的人选择隐忍不发,有的人还要自黑一把,还有的人会选择公开,让大家引以为戒。不管是那种发泄方式,只要言语中没有辱骂词汇,都不应该被上纲上线。新闻中的亳州男子在朋友圈中并没有指名道姓,辱骂交警,一句“奶奶的腿”相信大部分网友的解读都是一句吐槽而已,约等于“我靠”,里面既掺杂了个人的懊悔,也有事实已定的无奈,非要说这是一句辱骂交警的话,的确是“帽子扣的太大了!”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比着法律条文来看,亳州公安对该男子的传唤和行拘不仅毫无道理,更涉嫌过度执法!辱骂,总要有个对象。亳州男子的那句朋友圈既没有主语,也没有暗示,如果说“奶奶的腿”是一句脏话,算是辱骂,那么请问他辱骂了谁?难道不能理解为,他对自己违法停车的行为悔不当初,忍不住骂自己一句,希望下次长点记性?

从网友们的反应来看,大家都在批评当地警方的后续做法,表示“警察执法越界”“究竟是哪条法律给了你们如此执法的权利““请把表示辱骂的词句都公布出来,不然以后都不敢说话了”……虽然@苏州交警火速删博,但事件讨论却在继续。不得不说,作为执法部门,手握权力的同时更要重视自己肩上的责任,不能随心滥用权力,更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惩处他人。如果这种朋友圈吐槽都要传唤、拘留,那么其公信力终将土崩瓦解。

当尖锐直白的声音都被处理后,温和的语言也变得刺耳起来。希望事件中的亳州警方能勇敢站出来,或解释,或道歉,给公众一个交代,给该男子一个交代,更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来源:红网 作者:清颜 编辑:陈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