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掉“剩女”污名化标签,立法是勇敢的开始
红网时刻
2025-10-25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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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誉臻(山东大学)

10月24日,微信公众号“山西日报”刊发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

这一规定,犹如一石入水,激起了社会的层层涟漪。它远非仅仅在法条上增添几个字那么简单,更像是以法律为武器,对根深蒂固的陈旧观念发起的一场“正面突袭”,为长期被“生育焦虑”裹挟的公共议题,尝试做一次“文明松绑”。

乍看之下,此举似乎只是对个别极端行为的约束。然而,当我们把目光从法条本身投向那些无处不在的日常场景:春节饭桌上亲戚“关心则乱”的追问,职场工作中无形的晋升天花板,甚至网络空间里“剩女”之类的污名化标签。我们便不难理解,这次立法要惩戒的,绝非仅是几句污言秽语。它真正瞄准的,是一种系统性的社会偏见,是一种长期以来将女性价值与婚育状态强行捆绑的文化“软暴力”。这副“盾牌”,不仅承认了这种无形压力的存在与危害,更为在道德评判中处于劣势的女性,提供了法律法规的硬气支持。

将此举与当前社会弥漫的“生育焦虑”联系起来考虑,则更显其深意与勇气。有人或许会简单解读,这是为了扫清生育障碍,鼓励女性走入婚姻。但一个更为深刻的逻辑恰恰相反:创造一个对女性任何婚育选择都抱以尊重而非歧视的社会环境,本身就是鼓励生育。当女性不必因为“大龄未婚”而背负污名,不必在“将就的婚姻”和“社会的白眼”中做艰难抉择时,她们对于婚姻和生育的决策,才可能真正回归本心,基于爱与真实意愿,而非外部的恐惧与压力。《办法》正是在从根源上,为被过度焦虑所扭曲的婚恋观念“解毒”。

更进一步看,山西此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超越了“保护弱势群体”的传统叙事,它丈量着一个社会迈向多元包容的文明刻度。法律法规的“刚性”规定,其最终目的,是培育社会的“柔性”共识。它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其尊严不容侵犯。这既是法定权利,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交往底线。

当然,这是勇敢的开始,却并非一劳永逸的终点。法律法规能惩戒明目张胆的侮辱,却难以根除深植人心的观念。未来,在执法层面如何精准界定、有效取证,仍有待考验。与此同时,社会需要一场更为广泛的“软环境”共建:平台应停止对女性“婚恋年龄”的炒作,多展现丰富多彩的人生样本;教育需从小培养性别平等与人格独立的意识;社区与职场也应营造更为宽松、包容的氛围。唯有各方共同将纸面规定落到实处,方能构筑一个多元共生的社会。

归根结底,山西的这部法规,不仅是送给大龄未婚女性的一份“法治礼物”,更是递给整个社会的一面“文明之镜”。它映照出我们从单一价值评判走向多元共荣的迫切需求,也指明了文明前进的方向。现代社会中,幸福从不只有一种模样。而尊重,是文明社会的必要素质,也是法律终将守护的底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王誉臻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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