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编年龄“破冰”之后,更需引来制度“活水”
红网时刻
2025-10-13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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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雅雯(重庆大学)

近日,四川、浙江、广东等多地放宽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的年龄限制,打破了长期横亘在求职者面前的“35岁天花板”。这项政策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了广泛的社会涟漪。它不仅调整了一项招聘门槛,也向社会传递了更加积极的信号。

我们必须肯定,这是一项具有破冰意义的进步之举,它回应了时代的需求与个体的呼声。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今天,将一大批经验丰富人才拒之门外,无疑是在浪费人力资源。年龄的放宽,正是对“经验红利”与“稳定红利”的释放。它让那些在企业历经风雨后渴望服务公共事业的劳动者,让那些因生育、照顾家庭暂别职场但能力依旧的“宝妈宝爸”,看到了人生的新可能。这不仅拓宽了选才的广度,也对社会上弥漫的年龄焦虑进行了有力纠偏,彰显了公共部门在促进公平就业上的引领与担当。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对“何以为才”与“人生节奏”的再定义,承认了职业发展的多样性,肯定了个人的价值,为社会注入了宝贵的温度。

在掌声之后,我们更需冷静审视政策落地可能引发的结构性挑战,警惕善意结出异化之果。第一,要避免对年轻一代的“挤压效应”。当22岁的应届硕士与38岁的企业中层同场竞技,后者丰富的社会阅历与项目经验,可能在面试中形成“降维打击”。若处理不当,可能在招聘单位造成新的年龄结构失衡,加剧部分人的就业焦虑。年龄放宽的同时还应当保持队伍内部的青春活力与可塑性,避免绝对的“经验主义”和“年龄主义”。

第二,需警惕招聘单位活力与创新力减弱的风险。部分求职者寻求的或许是安稳余生,其固有的思维模式与趋于保守的心态,可能与现今所需的闯劲与创新相悖,长期下去可能削弱部门的创新能力和改革锐气。

此外,我们更要超越“放宽”本身,思考如何将政策的“破冰之举”转化为治理现代化的“源头活水”。简单的年龄放宽只是第一步,若配套措施缺失,好事也可能陷入尴尬境地。招录环节必须更加精细化,不能仅以“分”取人,而应推行“岗位说明书”制度,明确不同岗位对创新活力或经验资历的侧重,在面试中设计更能考察实践能力的场景,更好地甄别应试者的真实动机和能力现状。

管理机制也需同步革新,应探索双轨制发展路径,为经验丰富者设立“专家型”“顾问型”岗位,让其能够在擅长的领域大展身手;将创新性人才安排在研发和生产部门,将其才华最大化。最终的考核激励,必须坚定不移地指向实绩与贡献,营造一个无论年龄、唯才唯能的组织生态。

年龄限制的破冰,在我们的观念上打开了一扇门。但在这扇门的背后,通往的不应只是一个更大的“候考区”,而应是一片能让所有年龄段的才华都尽情生长的沃土。政策改革的真谛,不在于让更多人有机会挤进“围城”,而在于让“围城”因人才的多元与活力而焕然一新。从“年龄破冰”到“制度活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既是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考验,更是对我们这个社会能否真正构建起“人尽其才,终身发展”理念的一次深度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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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黄雅雯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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