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卡点怀孕”,司法善意岂成避刑工具
红网时刻
2025-10-10 2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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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天津师范大学)

据上游新闻报道,江苏镇江女子孙某因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获刑3年6个月后,她在4年间3次“卡点”怀孕生子,从取保候审到二审生效始终未被收监,甚至可能通过持续怀孕抵扣刑期。这起引发热议的案件,拷问着一个核心问题:法律赋予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如何避免异化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立法初衷,本是彰显司法温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这一规定源于对生命权的尊重,体现了刑罚的谦抑性与人文关怀。在正常情形下,它既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权利,也未动摇刑罚的惩戒根基。但孙某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制度善意的边界:她2021年5月已离婚,却在案发后精准把控时间节点,每次均在哺乳期将满时再次怀孕,4年间生育3胎,累计已有4子。这种具有规律性的“生育安排”,很难用正常生理需求解释,更符合律师界定的“恶意怀孕”特征——以逃避刑罚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监外执行资格。

同案人朱某已服刑,孙某却以“怀孕”为由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这种对比,让人质疑案件存在“同案不同罚”的问题。刑罚的本质不仅是惩罚犯罪,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当法律对特殊群体的宽宥被刻意利用,当“怀孕生子”成为规避刑期的工具,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便会产生裂痕。这种“钻空子”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

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更需正视。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恶意怀孕”的认定与处置存在短板:一方面,法律未明确界定此类行为的具体标准,司法机关在判断时缺乏清晰依据;另一方面,监管多停留在“书面审核”层面,对怀孕真实性、哺乳实际履行情况的核查力度不足。孙某案中,法院以“怀孕方式、生父信息属隐私”为由未深入核查,这种审核方式虽有理可据,但客观上为“以孕避刑”提供了可乘之机。

需明确的是,遏制“卡点怀孕”行为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并不矛盾。法律所保护的,是基于自然生理状态的怀孕与哺乳需求,而非刻意制造的规避刑罚手段。面对此类情况,可通过民政、社区等渠道提供必要帮扶,避免孩子成为大人逃避刑罚的“牺牲品”。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孙某案虽仍在处理中,但其引发的讨论已超越个案本身。它提醒我们,司法文明的进步,不仅在于赋予制度温情,更在于守住正义底线。当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时,唯有及时修补漏洞、强化监管,才能让每一份判决都得到公正执行,让公众真正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量。这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司法权威不可动摇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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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雪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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