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川(吉首大学)
近日,一则“男子救落水者发视频被投诉侵权”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媒体报道,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拱墅区有一女子落水,路过的高先生跃入水中施救,并成功将人救上岸。15日,他将路过网友拍摄的救人经过发布在了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不久后被救女子联系他,要求删除视频。同时,被救者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了举报,紧接着平台向高先生发送了视频下架通知。
对于这起事件,外界反应热烈。有网友称赞救人者的见义勇为,谴责被救者的忘恩负义和冷漠;也有网友认为,救人和发布视频是两码事,既然被救者不同意那就不应该发布。
从法理上说,肖像权受法律保护,被救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没有问题。但将权利运用到如此地步,确实让部分网友难以接受。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若想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考量道德因素,与道德达成一种平衡。换句话说,社会的道德标准并不认同以怨报德。
救援过程的分享本应是正能量的传播,而这一事件的争议,恰恰是因为救人者的举动被“过度”的权利意识所绑架。事实上,被救者完全可以通过更加理性和温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与高先生私下沟通,协商删除视频,或者要求对视频中的敏感部分打马赛克。而非采取这样一种冷漠的投诉行为,最终让事件演变成了对社会温度的消耗。
高先生出于良善意图分享救援过程,这本是传递正能量的行为,然而如今却因争议陷入尴尬境地。也因为如此,这一事件所暴露出的社会问题更为复杂。而在类似案例中,我们也不禁要问:如今,我们是否在过度强化个体权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道德的建设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难道我们希望社会更多的是冷漠与隔阂,而非彼此间的理解与包容?
还应看到,平台的处理也值得商榷。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枢纽,应当有责任在维护法律权益的同时,审慎权衡道德层面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平台过早做出下架处理的决定,或许未能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和公共利益的维度。无论从社会学角度还是从伦理道德角度,站在见义勇为的立场上,平台本应为这种积极行动点赞,而非将其机械地推向了另一个极端。
总之,无论是对救人者的称赞,还是对被救者合理权益的尊重,都应该在冷静和理性中找到平衡。法律并非万能的道德准绳,它应该与社会的伦理标准和人情常理相结合。过度强调对权利的狭隘理解,无疑会让社会氛围变得更加冷漠。希望未来类似事件中,能够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多一些道德的力量,而不仅仅是法理上的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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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张川
编辑:汪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