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二者的深度融合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25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该《规定(草案)》的出台,将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湖南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创新领域的“潜力股”与“生力军”,往往因自身规模小、风险高、资产轻等特点,在融资的过程中举步维艰。金融资本的早期介入,不仅能够为这些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还能通过资本的力量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据相关数据显示,得到早期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三年内实现业务快速增长的比例远超未获得金融支持的企业。这充分彰显了金融资本“扶上马,送一程”的关键作用,为科技幼苗的茁壮成长提供不可或缺的养分。湖南的金融立法正是基于这一关键点,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湖南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布图
硬科技,无疑是推动产业变革、重塑经济格局的“硬核力量”。从高端芯片到人工智能,从量子信息到生物医药……这些硬科技领域,虽然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但一旦取得突破,便能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甚至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说,湖南以立法为号角,引导金融资本向硬科技领域集结,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抉择。通过立法,湖南为金融资本与硬科技的结合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硬科技项目的投资中,与科研机构和企业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当前,金融与科技的对接,尚存诸多梗阻。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与政府投资基金,常受限于传统考核机制的束缚,在面对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与长周期时,难免心有顾虑。湖南此次立法之举,恰似一把精巧的“手术刀”,精准地对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进行优化革新。通过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性的国资管理体制,明确尽职免责的边界与情形,为金融资本投身科技创新吃下“定心丸”。
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是一场共荣共生的“双人舞”。金融资本的倾囊相助,为科技创新注入“燃料”,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转化进程;而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亦为金融开辟新的“蓝海”,催生诸如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立法引导金融资本全方位支持科技,恰似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坚固的桥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三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循环发展的生态闭环。对于湖南的科技型企业群体来说,在获得金融资本持续滋养后,规模与实力将不断壮大,进而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层次、更多元化的需求;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顺势而为,创新推出一系列贴合科技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也为自身发展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从宏观层面审视,湖南此举无疑是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关键落子。立法引导金融资本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倾斜,犹如在三湘大地上播撒下创新的“种子”,吸引着各地的科技人才、创新团队与金融资源纷至沓来。过去5年里,湖南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数量从72家增长至131家,增长率达81.94%,而众创空间数量从150家激增至336家,增长率高达124%。此外,各类高端科技人才的流入数量也显著提升,充分彰显了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的强大吸引力与凝聚力。在这片创新创业的热土上,科技与金融深度交融、携手共进,共同奏响湖南高质量发展的激昂乐章。
湖南拟立法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是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的战略布局。它以金融之笔,饱蘸创新之墨,在湖南发展的蓝图上绘就浓墨重彩的科技篇章,必将引领湖南在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的康庄大道上阔步前行。
来源:新湘评论杂志社“指点”微信公众号
作者:恒光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