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职员工下“差评追杀令”,莫让小心眼毁了大形象!
红网时刻
2024-05-02 1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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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太阳

近日,温州某电商公司的“二把手”陈某和老板因为不满员工离职后运营的产品挤占了自己公司的市场份额,在公司群里发起了“报复行动”,声称“发现一个,搞死一个!”截至目前,涉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已被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29日光明网)

因为离职的员工在别处做得风生水起,做出了“爆款”产品,温州这家电商公司就羡慕嫉妒恨,不惜触犯法律也要报复,甚至还在公司群里大放豪言,声称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对方打死!”“谁若犯我虽远必诛”,像是霸总爽文看多了,当个老板俨然像是当了“皇帝”,经营格局之狭窄,法律意识之淡漠,令人瞠目结舌。

近年来,随着90后、00后进入职场,整个职业环境的流动性确实变强了,“跳槽”更是成为很平常的事,从员工的立场来说,这是基于自身情况做出的个人选择,没有什么是非对错,但总有些老板或是管理者,会有一种奇特的、幼稚的想法,认为员工离职就是对自己、对公司的背叛,因此给离职员工贴上负面标签,甚至做出一些情绪化的反应。

这些企业管理者之所以如此刁难离职员工,说到底还是法律和契约意识淡薄,对员工缺乏平等和尊重,也是管理能力不足的体现。真正的优秀企业,定然不会因为一个员工的离开而暴跳如雷、心怀怨恨,而是将离职视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正常环节,坦诚沟通,理性对待,如果行有余力,还能给予扶持和祝福。这样,优秀的人才即便离开,还能有回流与合作的可能,也可能给公司引荐其他的可用之才,在职的员工也会感受到公司的气度,也会对企业更有职业认同感和凝聚力。

职场有句流传甚广的箴言:“对待离职员工的态度,最见一个公司的格局”,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人才的流动在当下职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员工不满现状想要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有员工志趣改变想要投身新的领域,只要与法律法规相符,尊重了契约精神,企业都不应横加阻拦,或是怀恨在心。换句话说,如果真的觉得这位员工这么好,不惜触法也要阻碍其在别处发展,当初为什么不好好对待人家,用待遇和诚意把别人留下来呢?得不到就要毁掉,心态这么极端,如此小心眼做事,怎能不毁公司的大形象呢?

所以,对待离职员工的态度,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在职员工的心态,更关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心眼小,可能眼前就是世界,难做大生意,难成大气候;只有格局大了,世界才会在眼前,也会有公司的锦绣前程。


来源:红网

作者:叶太阳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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