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课堂禁止电子产品,有何不可?
红网时刻
2024-04-17 19: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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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峰(高校教师)

日前,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作出《关于课堂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规定》。此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的热议,其中大多数的看法,都批评学校把大学生当作中学生来管理的做法,有“一刀切”的嫌疑。(4月16日 中国青年网)

事实果真如此吗?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该规定的具体内容,“任何学生在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应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关闭,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子产品。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有权制止,并当场收缴,交给各班级辅导员。”也就是说,对于电子产品的严格管理是限定于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并没有任何的管理延伸。

从教育管理的角度上说,课堂管理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有权利制止任何对课堂教学产生干涉的行为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包括高校教师在内,在自己的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有充分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法合规的手段,来维护教学秩序。比如,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使用电子产品,干扰了自己的注意力分配,阻碍了自身的正常学习,或者是对于其他同学的学习产生了扰动,教师完全可以要求学生停止使用电子产品。甚至可以说,本来可以允许在教学中使用的电子产品,一旦发生使用不当的行为,偏离了教学的目的, 教师也可以果断停止电子设备的教学介入,恢复传统的教学模式。

因此,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高校在课堂教学中禁止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是学校赋予教师的教学管理权利,社会是不能指指点点,横加干涉的。相反,社会大众更应该理解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困难,多支持学校为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作为一把“双刃剑”,电子产品的广泛使用究竟对于人的发展,存在着什么样的滞缓效应,对于在读学生的专心学习有着怎么样的危害,大众其实并不是没有认知。基于此,在一定的学习情境中,禁止学习者使用电子设备,这种常识还是应该得到尊重的。

当然,从高校的角度上说,也应该反思一下,社会对于学校正常教学管理行为的质疑,其实是包含着对于其教学质量的不满。高校课堂上教师的讲课缺乏吸引力,课堂死气沉沉,造成了学习者的学习倦怠,这是电子产品被使用的一个重要归因。所以,该用什么的手段把课堂教学的“抬头率”提高,把学生的注意力牢牢地吸引到教学过程中,无论有多么的任重道远,高校也必须尽力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小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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