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是餐桌上的“常客”
亲友团聚时难免要举杯畅饮一番
近期
一些打着某某机关特供旗号
被商家称为“特供酒”的酒类产品
悄然登上饭桌
这些酒品价格不菲
动辄成千上万元一瓶
那么这些所谓的“特供酒”
真的是高品质白酒吗?
到底是“特供酒”还是忽悠酒?

千万别上当!
市监君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提示
选购酒品时要注意!

购酒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渠道。选购酒品时,尽可能到正规、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场、超市或酒类专卖店购买,购买前要注意专卖店是否有《烟草、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要轻信他人推荐的所谓“水货”。
购买酒水类商品时需理性,切勿受“攀比从众”等不良消费观念影响,树立切合实际理性消费的消费观。不要购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明确特供酒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更加明确“特供酒”是假冒伪劣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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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链接了解《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附一图读懂)
市场上销售的“特供酒”利用虚假标注或宣传,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常用信息:
一是含有党政机关的名称,例如“××部门特供”“××机关专供”“××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特供”“××会议特供”“××活动特供”“××礼堂专供”;
二是含有涉军等特定字样,例如“军队特供”“军队专供”“军品专营”“军供”;
三是将党政机关和军队元素与“专用”“内招”“特制”“特酿”“特需”等词语组合使用,误导消费者。
同时
市监君也告诫广大商家
经营者不仅制售“特供酒”的酒品是违法行为
制作设计、代理、发布
“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的广告
印制上述内容的商品标识、包装
装潢、酒瓶标签贴纸等也属违法行为
请勿触碰法律底线

最后
市监君温馨提示广大市民
要理性消费
务必按照注意事项
从正规渠道购买所需的酒品、食品
如果买到假冒伪劣的产品
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责编:张红
一审:杨明丽
二审:佘高锋
终审:李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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