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大胆决策”
红网时刻
2024-07-23 2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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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7月23日讯(记者 谭苏昕 朱丽萍 实习生 廖叶蕾)7月23日,《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省科技厅厅长朱皖表示,湖南以更加鲜明的态度,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大胆决策”。

首先,进一步明确高校领导干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二十条”明确对高校有行政职务、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的方式,正职领导可依法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给予股权激励。

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持股情况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报告,所持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与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禁业范围发生冲突。

过去,高校成果转化绕不开资产评估“这道坎”,成果定价高了,会有阻碍成果及时转化的担忧;成果定价低了或最终失败了,又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

朱皖指出,“二十条”健全多种价值评估模式,高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与受让方协商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同时,省层面搭建进场交易平台,为高校通过进场交易确定交易价格提供服务。高校既可以采取资产评估定价,也可以双方协议定价,还可以通过进场交易定价,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因成果价值变化可能带来的决策风险,为高校负责人大胆决策提供保障。

此外,“二十条”建立了尽职免责制度。湖南提出《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明确规定了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等,划分了勤勉尽责义务和成果定价免责界限,以解除领导干部决策的后顾之忧。

来源:红网

作者: 谭苏昕 朱丽萍 廖叶蕾

编辑: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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