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9月20日晚,一名网友驾车不慎撞坏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中间5节护栏,一共15米,结果被索赔10万余元。近日,这名网友将遭遇“天价护栏”的情况发到网络,引发关注。9月26日,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当天在场的是下属的施工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于是向车主虚报价格10万多元。该集团获悉此事迅速介入进行了处理,经过协商,要求车主赔偿1万余元,这也是成本价。(9月27日《纵览新闻》)
眼下,交通护栏已成为很多城市道路的“标配”,其建设初衷则是能起到分隔、阻拦等公共安全保障效果。而一些司机在开车时,由于粗心或操作失误,时常会发生撞坏交通护栏事件。
按理讲,交通护栏作为重要公共设施之一,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然而,如今,在道路交通护栏赔偿问题上,这名网友却遭遇到了“天价赔偿”:根据这名发帖网友所附的赔偿明细表显示,损坏中央隔离栏杆价格为每米1800元,15米总价27000元,还包括材料运输费20000元、工期损失费30000元及20名工人的施工费10000元等各10项费用,共计106630元。对于如此随意“叫价”的行为,正如有网友所言:“喊
实际上,至于像损坏交通护栏等公共设
而对此起护栏如此“离谱”赔偿,是施工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有些“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天价护栏”事件,并不鲜见。今年7月份,山西运城就发生一男子撞坏3节护栏被要求赔偿1.5万余元事件,引起舆论的极大关注,有网友称“太贵”,直呼“天价”护栏割韭菜,质疑赔偿价格是否虚高。对此,维护方负责人并不认为自己的报价是“天价”,高报价是为了应对赔付方砍价。
损害公共设施应当赔偿,但赔偿也应当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制度,让赔偿者心悦诚服。具体到交通护栏赔偿,就是需要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确保赔偿公平正义,而不能像到菜市买菜,还能讨价还价。否则,这与“狮子大开口”有何两样?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