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广州海珠区沙园街一名小学生家长反映,日前,学校老师提醒家长留意孩子的赊账消费情况。“询问后,孩子才承认在一家小卖部赊账买过零食。”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主任朱健斌,向记者分享了一则学生赊账消费的求助案例。“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频繁在校园周边小卖部赊账,消费多为零食,有时直接购买面包、泡面充当正餐,每月赊账金额超1000元,该状态持续半年,相关欠款由亲属定期代为清偿。”(11月6日《信息时报》)
大家知道,成年人购物的赊账,是基于信任的交易约定。可这套规则,并不适合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校园边上的小卖部,本是方便孩子购买文具、小物件的地方,不该变成给未成年人放“赊账额度”的场所。十来岁的孩子,根本分不清负债的分量,赊账时没有痛感,想吃零食就去店里赊账,欠款自有家人来结清。如此一来,花钱没有节制、不计后果,很容易养成超前消费的不良习惯。财商教育没跟上,自己还不会挣钱,却先学会了欠债。
店家说高年级学生很难约束,这个理由站不住脚。赊账不赊账,全由店家说了算,哪有学生强行赊账一说?做生意要赚钱,这可以理解,不过,商家应该守住“不给未成年人赊账”这条底线。他们明知孩子没有支付能力,家长又不知情,却依旧登记台账、允许记账消费,本质上是利用未成年人判断力不足来拉动生意。
商家对中小学生赊账,并非完全没有风险。法律上,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消费须经过监护人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即便不是大额消费,即便有孩子的签字,如果家长拒绝承认,也可能会成为一笔讨不回来的坏账。所以,店家不能把赊账的生意,做到孩子身上。
当然,治理校园周边赊账乱象,不能只靠店家自觉,也不能只靠家长盯防。市场监管部门不妨把这类赊账行为纳入巡查重点,明确经营边界,对向学生赊账的商家进行劝导、约束。同时,学校可以开展财商教育,让孩子明白什么是赊账,以及赊账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最后,家长也要多留心孩子的饮食和开销,多给孩子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
生意有远近,底线有高下。校园周边的小店,面对的是未成年人,更该多一份温情和克制。赊账的便利,看着是成全孩子一时的消费欲望,实则给他们的成长埋下隐患。不让赊账的生意伸向孩子,才是对他们最实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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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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