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晓雯(郑州大学)
近日,上海的张女士(化姓)向中国蓝新闻反映,2025年12月24日21时许,她59岁的父亲突发情况倒在了上海松江站的站台上。一名过路旅客准备上前心肺复苏施救,却被车站工作人员制止。11月7日,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对此车站回应称,劝阻原因是施救者并非专业医护人员。尽管车站及时拨打120,9分钟后急救人员赶到,但患者心跳呼吸早已停止,最终没能挽回生命。
当事人女儿质疑处置失当,已提起诉讼,一审被驳回后选择继续上诉。一场悲剧摆在眼前:AED近在一分钟路程之内,却始终没有被启用,“有设备、会用的人不在、普通人被拦下”的困境,引人深思。
不是只有持证医生,才有伸手救人的资格。工作人员以“非专业人员”为由拦下施救者,看似是规避风险,实则混淆了急救的基本常识。心脏骤停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等待救护车抵达的间隙,及时心肺复苏、配合AED除颤,是提升生还概率最关键的一环。好心旅客有施救意愿、具备急救知识,这份主动伸出援手的善意,不该被一句“不是医护人员”直接拦下。AED本身就是为普通大众设计的急救工具,它的意义本身,是降低“急救必须由专业人士实施”的门槛。
更深一层看,这件事暴露的是公共场所急救体系的短板。车站配备AED,不等于完成了急救建设。车站坦言,普通工作人员大多不会操作AED,只有志愿者掌握使用方法,而志愿者无法全天候在岗。硬件配齐了,人的能力却没有跟上。对于客流密集的交通枢纽来说,应急培训、现场急救流程、权责边界都没有落实到位。工作人员的制止行为,背后是怕担责的顾虑:一旦施救出现意外,谁来承担后果?这份顾虑,恰恰折射出善意施救的保障机制仍不够健全。
为何完备的急救硬件,到关键时刻陷入停摆?本质是风险顾虑压倒了救人优先的原则。法律早已确立“好人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规则普及不到位,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对善意施救的免责条款不熟悉,优先选择保守处置、被动等待专业急救,以求规避自身责任。站点把AED当成应付检查的配置,常态化急救培训缺位、在岗人员急救能力不足,让救命设备沦为墙上的摆设。
被伤害的不只是逝去的生命和悲痛的家属,也挫伤普通人挺身而出的善意。善意需要兜底,急救不能只依靠偶然出现的热心路人。公共场所安放AED,配套的应急培训、清晰的处置流程、权责保护,缺一不可。
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常态化开展急救培训,确保在岗工作人员掌握基础心肺复苏与AED操作;相关部门也应当持续普及善意施救免责规定,打消施救者的后顾之忧。
急救的底线,是生命优先。AED不该是陈列的展品,制度要为善意托底,才不会让黄金抢救时间,耗在犹豫和阻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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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邹晓雯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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