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梦雅(郑州大学)
据潮新闻10月28日报道,上海闵行区一小区内,一租户家中的多名幼童几乎天天赤身在小区及楼道跑动。居民报警后,民警多次上门劝导,孩子母亲却称“管不住”。经协调,这户租户已经搬走。小区恢复了平静,但问题不该就此翻篇:孩子由谁看护,基本安全和生活照料是否得到保障?
楼道不再有人裸体跑动,只是公共空间秩序的恢复,并不等于他们的处境已经改善。在这件事里,邻居的舒适感值得维护,但应当被看见的,还有几名幼童的权益。低龄儿童缺乏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赤身受冻、无人看护地跑动,可能带来磕碰、坠落等风险,也关乎孩子基本的尊严与隐私。把镜头对准扰民很容易,追问孩子为何长期无人妥善照料,才是新闻背后更沉重的命题。
“管不住”或许是监护人的真实困境,却不能成为放任的挡箭牌。孩子年幼、教育困难,可以解释监护压力,却不能消解监护责任。穿上衣服、关门看护、及时陪伴,本是照料幼童最基础的要求。一句“管不住”,实际上是把成人应负的责任,推给了最没有能力自我保护的孩子们。
当然,一般失管与违法犯罪之间有着明确界限,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依据具体行为、危害后果和主观过错依法判断,不能靠舆论定罪。同样,从现有公开信息来看,尚不足以认定这一家庭存在虐待行为,更不能对孩子与母亲展开网络围攻。但不作过度指控,不等于可以降低监护标准。越是可能存在经济困难、育儿压力或其他家庭问题,越需要专业力量及时介入,而不是在民警反复劝导、租户最终搬离后,让所有疑问不了了之。
这也暴露出基层处置的一道难题:物业表示无权管理,警方能够上门劝导,却难以替代家庭监护和持续性的社会支持。于是,搬走成了最容易看见的结果,孩子的后续处境反而退出公共视野。
对此,社区、公安、民政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之间应有更顺畅的转介和跟进机制。确有生活困难的,提供育儿指导与社会救助;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的,则依法采取训诫、家庭教育指导乃至撤销监护资格等措施。帮扶不能替代约束,约束也不该缺少帮扶。
租户可以退租,监护责任不能“退租”;新闻热度会散去,对孩子安全与尊严的守护不能随之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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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何梦雅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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