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标准解读
红网时刻
2026-10-15 0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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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全谷物产业缺乏统一权威的通用标准,存在术语定义不统一、产品分类不清晰、标签标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造成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认知模糊、行业竞争失序,严重制约产业规范化发展。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与健康中国战略部署,破解全谷物产业发展瓶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全谷物领域首项基础性通用行业标准《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紧扣全谷物产业发展部署,在规范行业秩序、引导科学消费、提升粮油资源利用率、助力粮食减损增效等方面具有重要支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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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立足产业实际与监管需求,以问题导向、对标国际、与时俱进、具有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目前国际上诸多机构对“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进行了定义,部分国家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定义、判定、标签标识、声称等要素。本标准与国际接轨,依托粮食加工与谷物营养理论,聚焦全谷物营养保留核心特质,精准界定术语与技术指标,充分结合我国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产业的特点与发展实际,考虑满足相关产业的整体发展需求,适配国内企业生产工艺、市场流通规则及监管体系,以降低市场主体合规成本。标准锚定产业提质与引导国民健康目标,构建分类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化升级。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高校院所等多方面专家、受众的意见与反馈,具备坚实的行业基础与可落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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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总体框架与关键技术内容解读

《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适用于全谷物与全谷物制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贸易和管理。标准制定的总体逻辑,是从生物学及解剖学结构的角度定义“全谷物”,以避免产生杂粮就是全谷物、粗糙的粮食就是全谷物等歧义;通过界定“全谷物原料”的术语和定义,规范产品配料表及宣传材料中全谷物原料的名称及使用;通过界定“全谷物含量”,明确产品中全谷物原料所占比例的计算方式;通过界定“全谷物制品”的定义与全谷物制品分类,为产品标示与宣传提供了规范依据。

(一)界定“全谷物”核心术语,统一行业认知基准

国际上已公开的关于“全谷物”的定义主要基于籽粒的解剖学结构,主要包括籽粒的构成组分和各组分间的构成比例,从植物学分类角度限制全谷物的来源范围。大部分关于“全谷物”的定义还提及通过碾磨、破碎、压片等初级加工方式获得的粒状、粉状和片状全谷物原料形态。一直以来,对全谷物原料(用来制作全谷物食品的谷物原料)的定义一般参照“全谷物”的定义。在国际全谷物定义工作组(WGI)发布的全谷物定义中,首次清晰界定了“全谷物(用作食品原料)”的定义。

《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结合中文语境与语言习惯,为避免发生歧义,分别对“全谷物”及“全谷物原料”进行了定义。在“全谷物”定义中,基于“谷物”的定义对“假谷物”进行界定,明确了全谷物的植物学来源。“谷物”是指“禾本科草本植物的种子”;而“假谷物”是指“基本营养成分与谷物类似,能作为粮食的非禾本科草本植物的种子”。基于“谷物”“假谷物”的定义,明确了全谷物的主要种类;通过规定“碾磨”“破碎”“压片”“发芽”和“发酵”等加工方式,界定了全谷物作为食品原料的可能形态。

标准的制定须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将全谷物的判定及原料和加工要求在“全谷物原料”中予以约定。全谷物的获得工艺具有多样性,在脱去不可食用的外壳部分后,粒状全谷物可通过两种方式加工为粉状,一是以整粒籽粒为原料直接通过高效撞击磨进行碾磨制粉,利用撞击过程中的瞬间高温进行灭酶灭菌;二是先制备精制粉,再将经稳定化处理的麸皮和胚如数回填或重组制备全谷物粉。在这些加工过程中,通常会对籽粒的组成部分及这些组成部分中含有的营养成分造成损失。参考WGI制定的全谷物定义,全谷物原料在加工过程中,种皮及胚等解剖学组成部分的损失不超过籽粒总质量的2%(以干基计)是允许的。相关研究表明,发酵、不超过谷物籽粒长度的发芽等全谷物加工新工艺的应用,并不会造成谷物营养价值的降低。因此,通过回填、重组或其他新工艺加工后获得的谷物,只要在加工过程中谷物品质能够得到保证,能够为后续生产安全、品质可靠的全谷物食品提供全谷物原料的,均符合WGI全谷物定义。《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内容与国际上的核心要求保持一致,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全谷物原料满足其消费需求。

(二)依据我国实情,创新“全谷物制品”分类体系

国际上已公开的关于“全谷物食品”及“含有全谷物的食品”的定义是基于食品中的全谷物含量进行界定的。WGI于2022年发布的“全谷物食品”定义共识,基于界定食品中的全谷物含量区间,将全谷物原料含量(以干基计)不低于50%(含50%)的谷物食品定义为“全谷物食品”,将全谷物原料含量(以干基计)不低于25%且未达到50%的谷物食品定义为“含有全谷物的食品”。采用两组全谷物含量区间进行界定的初衷,是尽可能鼓励制造商调整行为准则、创新产品配方,进而提高全谷物的消费量。我国2024年以前发布的部分团体标准、备案的认证实施规则,以及一些宣传文章、短视频中提及的“全谷物食品”的概念多沿用该定义。

《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参考国际全谷物定义工作组的定义,充分结合我国语言环境、居民需求和全谷物行业发展实际,经充分征求业内企业意见,了解企业目前的含量计算情况,并从便利监管多个层面考虑,确定了全谷物含量的计算方式为“全谷物原料在谷物制品中的质量百分比”,以干基计算;并基于此定义了“以全谷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全谷物含量在25%以上的谷物制品”为“全谷物制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粮食加工装备技术水平的提升,我国居民已形成食用“精米白面”的饮食习惯。相较于精米白面食品而言,全谷物食品存在“不好吃、不好存、不好做、不方便”的瓶颈问题,实验室研究结果与市场反馈表明,多数全谷物含量在25%左右的食品比全谷物含量达50%及以上的食品,在口感等食用感官品质方面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同时,当前我国全谷物加工与消费占比水平偏低(仅约1%),与发达国家(可达30%以上)差距较大。因此,标准在拟定过程中,在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国全谷物产业的特点与发展实际,建议在全谷物相关标准制定及其指导生产加工方面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通过专家研讨与定向、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中对“全谷物制品”的界定是“全谷物含量在25%以上的谷物制品”;按照“全谷物含量”的不同区间,将全谷物制品分为“全谷物制品(100%)”“全谷物制品(50%+)”和“全谷物制品(25%+)”3类。旨在杜绝低含量产品滥用全谷物概念,从制度上杜绝“伪全谷物”市场乱象;同时兼顾中小加工企业生产适配性与大众消费升级的分层需求,破解国际分级标准在我国市场“适用性不足、普惠性不强”的问题,促进我国全谷物产业前期发展。待产业稳步发展后,再通过优化调整,逐步提升全谷物在谷物消费中的占比。

(三)规范标示规则,明晰市场合规要求

合理的标签标示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的产品设计及消费者的识别与选购。美国全谷物理事会(WGC)基于其全谷物食品相关定义,建立了“全谷物邮票(Whole Grain Stamp)”标签标示体系。我国市场上现有百余种产品使用了WGC的标签标示体系,亟须明确服务于我国国情及行业需求、符合我国全谷物食品相关定义的“全谷物标签标示”。《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全谷物含量在包装主视面醒目标示“全谷物制品(100%)”“全谷物制品(50%+)”或“全谷物制品(25%+)”,提醒消费者所购食品全谷物的含量范围,同时可在产品配料表中注明全谷物原料的具体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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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谷物标准体系完善方向

《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作为我国全谷物领域首个基础性通用标准,为我国全谷物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核心技术遵循。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单一基础标准难以满足全谷物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亟须以《全谷物分类与标示要求》(LS/T 1105-2024)标准为核心,系统完善全谷物标准体系,并推动该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全谷物食品命名与标示要求》已获批立项。下步,将在《全麦粉》(GB/T 47387-2026)、《发芽糙米》(GB/T 42173-2022)等产品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研制全谷物产品以及方法类、生产技术规程类国家、行业、团体、地方以及企业标准等各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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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全行业需持续对标标准要求、深化标准落地应用,协同完善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全谷物标准体系,持续引领全谷物产业生产规范、产品创新、消费升级,推动粮食加工产业提质增效,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长效标准化支撑。

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作者:谭斌 翟小童

编辑:李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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