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萱
近日,据九派新闻报道,老家在陕西宝鸡的盲人黄先生与同为盲人的妻子在天津工作。2025年,他在西安申领导盲犬“云沫沫”,并在当地顺利办理了养犬登记证。一年后证件到期,他提前向天津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续办,却被明确告知:西安的证件在天津无效,而他手中的导盲犬身份证明也无法被认可为天津规定的“鉴定书”。他多方咨询公安、农委、残联,得到的答复要么是“不归我们管”,要么是“请咨询其他部门”。直到证件过期,问题仍未解决。
一张养犬登记证,在西安能让导盲犬合法出行,到了天津就变成“无效证件”。这不是个例,而是地方性法规差异叠加部门推诿,给残障人士制造的“制度迷宫”。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当这双“眼睛”因为行政壁垒无法被合法登记,实际上被蒙住双眼的,是那些本就举步维艰的视障者。
首先要明确的是导盲犬不是普通宠物,各地出台养犬管理规定,对犬只登记、免疫、出行作出规范,有其管理上的必要性。但导盲犬是工作犬,而非宠物犬。残疾人保障法和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条例均明确,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如果连最基本的登记环节都处处碰壁,后续的出行便利更无从谈起。
天津规定盲人养导盲犬需提供“鉴定书”,而黄先生手中的“身份证明”不被认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哪份文件更权威,而在于:有没有一个统一、互通的标准,让盲人异地申领导盲犬或办理证件续期时,不再被“证明的证明”困住?如果每个城市都自设一套标准,盲人每迁居一次就要重新走一遍流程,甚至像黄先生这样找不到“谁能出鉴定书”,那所谓的“无障碍”就只是一句口号。
黄先生向记者提供的通话录音中,养犬办工作人员让他去问农委或残联;农委和残联则明确表示“不负责鉴定书办理”,认为公安是管理主体。一圈问下来,没有一个部门能告诉他“到底谁能办、该怎么续”。
这种“问了一圈又回到原点”的遭遇,对于普通人来说尚且令人沮丧,对于信息获取能力本就受限的盲人而言,更是难以承受的折腾。一个理应打通的服务闭环,却因为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缺乏牵头协调机制,把求助者当皮球踢。这不是“按规定办事”,而是按“与我无关”办事。
导盲犬登记问题,不应由盲人自己“摸着石头过河”。黄先生提前一个月就开始申请续证,说明他有规则意识、不想违法。但制度的缺位让他“有证变无证”。如果因为证件过期,“云沫沫”被认定为“无证犬”,黄先生带它出门就可能面临罚款,甚至犬只被扣留的风险。一个遵纪守法的盲人,因为制度衔接不畅而陷入“违法”困境,这公平吗?
导盲犬数量虽少,但每一只背后都是一个视障者的独立生活依靠。解决他们的登记难题,不需要复杂的制度创新,只需要各地在现有法规框架下,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统一一份认可的文件、打通一个信息核实的渠道。或者,更简单的办法:各地对已在外地合法登记的导盲犬,建立简易互认或快速转换机制,避免盲人“重新办证”的重复劳动。
这件事给所有城市提了个醒:无障碍环境建设,细节决定成败。近年来,从盲道建设到公共交通导盲系统,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硬件提升之外,软件服务——包括行政审批、跨区域互认、部门协作——同样重要。一个盲人能不能带着自己的导盲犬顺畅地在一个新城市生活,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把精细标尺。
天津相关部门在看到报道后,能否主动联系黄先生,帮他找到“鉴定书”的出路?西安方面能否为异地工作的申领人提供后续证件的协助?这些问题的答案,比一纸规定更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温度。
导盲犬“云沫沫”是黄先生的“眼睛”,而制度的眼睛不应该失明。希望这件事能推动有关部门正视导盲犬异地登记的堵点,用一次明确的协调、一份清晰的指引,让更多黄先生不再为一张证而四处碰壁。盲人已经行走在黑暗中,我们不该再为他们设置看不见的障碍。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张萱
编辑:吴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