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川(吉首大学)
就医期间被医生侵犯,无论最终事实如何,这类指控都足以引发强烈公共关注。
近日,河北的王女士反映称,今年3月她途经辽宁葫芦岛时遭遇交通事故,被送往葫芦岛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其间,她称该院医生王某多次对其动手动脚,并于3月29日对她进行了性侵。事后王女士报警,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经过审查,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此事一经报道,舆论迅速分化。有人认为应追究涉事医生法律责任,也有人认为应尊重警方调查结论,而有人直接开始了收割对立流量。
舆论出现分歧并不意外。从报道内容来看,一方面提到王女士送检胸部拭子中检出医生王某DNA,送检纸巾上检出王某精斑。另一方面,王女士曾主动询问医生“是否喜欢自己”,并对未大声呼救等细节做出解释。这些解释未必不能成立,但也确实留下了追问空间。
因此,讨论此事应保持必要的克制。既不能因为王女士发声较多,就当然认定其全部陈述真实。也不能因为警方不予立案,就反过来认定她是在诬告。事实可能比任何一方叙述都复杂,甚至不排除双方关系边界不清、事后认知分歧等情况。对这些可能性,舆论可以质疑,但不能把猜测当结论。
然而,真相未明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没有明确底线。无论双方说法最终如何归位,医生与患者之间出现DNA、精斑、暧昧对话等信息,本身就已经严重偏离正常诊疗关系。医院不是私人交往场,病房更不是情感试探空间。医生面对患者,首先承担的是医疗职责和职业约束,而不是把诊疗关系拖入暧昧、私密甚至失控的处境。
另要注意,警方的不予立案只能回答“是否达到刑事追责标准”,却不能替医院回答“诊疗过程是否合规、医患边界是否失守”。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判断。刑事案件讲证据链,证据不足不立案,并不罕见,也不等于警方处理当然有问题。但医院面对的不是刑事定罪问题,而是职业规范问题。只要诊疗期间出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异常接触、暧昧对话乃至相关生物检材,就足以说明这段医疗关系已经偏离正常轨道。医院不能只等警方给结论,更不能把“不构成犯罪”当作“无需追问”的理由。
事实上,很多模糊事件最后都会停在程序结论上。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当事人各执一词,舆论过几天自然降温。这样处理或许省事,却会留下更大的隐患。因为公众真正关心的,并不只是王某是否构成犯罪,还包括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到底有没有违反诊疗规范,医院是否尽到了管理责任,患者投诉之后有没有被认真对待。如果这些问题没有交代,事件即便在法律程序上结束了,在公共感受上也不会真正结束。
说到底,此事不应以“不予立案”作为最后交代。警方可以依法作出程序结论,但仍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回应核心疑问。医院和卫健部门也应说明内部调查依据,厘清医生是否违反诊疗规范。
最后,无论完整真相如何,这样的事情都不该发生在医院。医院的任务是救死扶伤,不是让诊疗关系变得乌烟瘴气。医生的职责是治疗病人,不是制造灰色空间。患者若有指控,也必须接受证据和程序检验。只有把事实查清、责任厘清、边界划清,医院才不至于成为下一场疑云的发生地。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张川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