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熙伦(云南财经大学)
近日,广东同享食品旗下“同享老婆梅”“同享情人梅”因包装文字组合引起舆论风波。消费者认为该排版易产生低俗联想,企业起初向消费者寄律师函要求道歉,最终在舆论压力下永久下架产品。
商标“同享”与“老婆梅”“情人梅”并列排版,客观上容易让人产生“共享老婆”“共享情人”的不当解读。企业回应称,产品名称是行业沿用多年的俗称,商标排版也是一贯风格,不存在不尊重女性的意图。但主观无恶意,不能成为争议的免责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商品包装与名称排版属于商业展示范畴,同样受法律约束。一款产品的表达是否妥当,要看公众真实感受,当大量消费者明确感到不适,品牌就应正视并做出调整。
企业的处理方式同样值得反思。消费者基于直观感受发表评价,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却收到带有威慑性质的律师函。面对合理质疑,企业没有优先沟通解释,反而通过法律手段压制不同声音,这样只会激化矛盾,掩盖问题本身。
行业传统叫法可以延续,但不能脱离当下的法治环境与社会共识。在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强化的背景下,许多过去模糊化的表达,很容易引发争议。老字号的品牌信誉,靠的是长期稳定的品质与诚意,而非固守陈旧表达,更不是压制消费者的批评。被动地等待舆论倒逼整改,最终损害的只会是品牌本身的公信力。
商品经营以盈利为目标无可厚非,但所有市场行为都必须置于法律划定的框架内。与其在争议出现后仓促行事下架产品,不如在前期设计环节就主动规避争议点。消费者的真实反馈,也是企业审视自身合规性的重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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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杨熙伦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