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田佳琦(吉首大学)
据上游新闻报道,南京两女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236笔后,向200多家商家索要发票均被拒。维权两个月无果被迫向平台求助,平台客服却仅回应“无法强制商家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很清楚,无论消费金额大小,商家均有依法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义务,个人经营者同样具备开票能力。200多个商家拒开发票本身已经构成违法事实,这点毋庸置疑。那么平台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混淆手段,则显得十分耐人寻味。作为承载双方交易的公共场域,平台在面对冲突之时是否真的能够置身事外。平台自称“无法强制”,但平台真的无法强制吗?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的购物过程,看似属于自主选择,实际上受到平台流量分配、店铺评价等级等多种因素影响。平台掌握着评级权分配权就如同把握商家命脉。一个商家如果在平台上的曝光被限制,其经营活动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陷入停滞。可以说,平台是完全有能力通过某种规则设计手段来约束商家行为的。若商家拒不配合,平台有权采取限制措施。平台对消费者说无法强制,本质上不应怪责于权限问题,而属于意愿问题。
强制商家开票会影响平台的利益才是其不作为的深层原因。该电商平台一贯以低价为核心竞争力,一旦平台强制商家开具发票,部分靠避税来压低价格的商家便会失去这种成本优势,乃至离开平台。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留存商家数量之间,平台选择了后者。这不应该是“无法强制”,而是“不想强制”。
除此之外,平台对发票申请的流程设计也一直被诟病。无数消费者投诉称,平台的开发票功能存在刻意隐藏的情况,入口难找、操作繁琐。如果平台真的希望商家依法开票,应该让开票入口醒目。把入口藏起来,本质上就是在告诉消费者不要开发票。
有人会说,平台只是信息中介,商家是否开票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事,平台没有执法权。这个说法混淆了“执法权”与“平台自治权”。平台确实不能代替税务机关处罚商家,但平台完全有权在自己的生态内制定规则。就像商场有权要求入驻商户必须明码标价、必须提供售后,否则进行清退一样。电商平台这不是执法,而是一种平台自治。作为规则制定者,把“没有执法权”粉饰为“什么都不做”,是一种推卸责任的修辞术。
平台应当明白:消费者信任的是平台,不仅仅是某个商家。消费者选择平台购物,是平台的品牌在背书。商家拒开发票,损害的不只是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平台自身的信誉。一个长期容忍商家违法行为的平台,最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面对类似情况,网购平台应该建立健全不规范经营惩戒机制,督促商家规范经营模式。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与平台共同搭建商家经营信息库,提高平台的审核能力。让消费者在面对交易纠纷时,不至于无可为、无所依。共同构建行业、平台、用户多重联动的监管渠道。“无法强制”四个字,平台说了太多次,是时候换一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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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田佳琦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