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出台《落实“企业服务年”和“干部能力建设年”行动十条措施》,立足应急管理职能,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紧密结合,护航企业安全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一是依法优化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实行申请文件资料一次告知、许可条件全程指导。符合条件的许可事项,受理后及时安排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办结。对延期许可事项,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醒相关企业做好延期申请准备。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答复,严禁办人情证、关系证、金钱证。
二是积极推行合规管理。分行业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并免费发放企业宣贯实施。牵头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规培训,开展“以案说规”等案件分析,推动合规管理成为企业自觉行动。联合优营中心、工商联、金融办、律师协会等开展多层次合规服务,支持企业合规师培训,鼓励园区和企业服务专员组织提供企业合规指导和合规诊断公益服务,加大合规服务供给。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全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认真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提高监督检查质效,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并加强警示曝光。明确除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专项整治行动、转办交办线索、工伤数据监测分析、突发事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执法检查来源外,不得随意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从严控制日常检查频次。
四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优化服务+专业指导+监管执法”。落实涉企全周期安全服务,执法检查前一周短信通知企业自检自纠,公布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并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三书同达”制度,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导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及不予、从轻、减轻和不予强制事项“四张清单”,执法处罚在自由裁量幅度范围内原则上从轻不从重。对非法定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五是规范运行中介服务。依法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现状评价、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执业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从省中介超市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推荐和要求企业选用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结合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强化中介服务质量跟踪评价、公示公告和信用监管,依法查办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适时公开曝光。
六是引导企业自主管理。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可持续发展(SCORE)项目”,打造50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杆企业”。鼓励获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白名单”企业、工伤预防工作良好的安全生产三级及以上标准化企业开展自检,其自检结果符合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用好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制度,健全落实“两鼓励三区别”机制,持续深化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的一律不予处罚。
七是持续深化党建铸安。聚焦“党建红+应急蓝”,持续深化走找想促“三听三问”调研活动和“四联四送”(联园区、联企业、联乡镇、联村社,送政策、送法律、送安全、送服务)活动,用心倾听企业诉求,主动助企纾困解难,真心实意保障服务。鼓励机关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与重点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联点共建”帮促交流,组织党员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服务和合规指导。定期组织一次产业链相关企业安全沙龙开展法治宣讲和业务辅导,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八是探索实施科技赋能。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赋能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广智慧安全管家平台,提供安全生产在线培训,减轻企业安全管理负担。推广互联网+执法手段,加快整合企业及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强化非现场监管。推广空天地一体化智慧巡查监测预警平台,实行向重点企业推送灾害预警信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广AR眼镜产品技术,助力重点企业拓展防灾减灾应用场景。
九是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在全局全系统持续开展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活动。发挥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领学促学作用,健全落实“1+4”理论学习体系。办好青年干部“应急学习会”,举办“湘潭应急管理讲坛”,组织局机关业务学习交流,联合暨南大学举办全市应急管理专题研修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内应急管理高端论坛,加强基层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十是培育发展应急产业。联合市工信局全力培育发展安全应急产业链,提请链长每月研究产业链相关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督促协调校长、行长、盟长、民主党派人士到链上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产业链发展推进会或者“面对面问需会”1次,解决产业链协同发展难题和企业困难。积极对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办好首届湖南安博会,助力招商引资。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