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AI技术不是辞退员工的挡箭牌
红网时刻
2026-04-29 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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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生

近日,浙江杭州某公司以引入AI技术为由辞退员工引起的纠纷,引发关注。

据4月2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杭州某科技公司担任问句质检员的周某,因公司引入AI技术而收到调岗通知,月薪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周某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属地仲裁机构支持。该公司不服裁决,遂诉至余杭区法院。法院最终认定企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而主动引入AI技术,并不必然构成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形。公司提供的调岗方案待遇大幅降低,不能认定为合理的协商方案。因此,认定企业构成违法解除合同。

近年来,AI技术迅猛发展,众多企业为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效能,主动布局并积极引入。一些重复性强、规则性强、创造性低的工作岗位逐渐被AI替代,这一变革带来连锁反应,相关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上述周某与其所在企业之间的诉讼,便是典型案例。

表面看,引入AI技术后,企业有些岗位可被替代,据此调整薪酬、裁撤人员有一定合理性。问题是,工作岗位与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任何变更必须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也无权“一言不合”就单方解除合同。

再者,企业引入AI技术属于自主经营决策,是可预见、可规划的商业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成为单方面调岗降薪或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此类行为的本质,是将技术转型的全部成本转嫁给普通劳动者,把企业效益凌驾于劳动者权益之上,明显有违契约精神。

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但AI技术进步带来的红利,理应由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分享,而不应由劳动者独自承担“被优化”的代价。事实上,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内部转岗、技能培训、合理协商等柔性方式安置员工,实现技术升级与人员转型同步推进。近年来,已有不少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面对技术变革浪潮,企业管理者应摒弃短视思维,主动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即便企业的用工调整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也应当将友好协商作为前提,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与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而不是采取单方面、简单粗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引入AI技术绝非企业辞退员工的挡箭牌。任何前沿技术的迭代与推进,都不能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必须守住法律红线与人文底线。只有这样,技术进步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的共赢,产业升级之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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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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