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蕊(西南科技大学)
据警方通报,近日成都一游泳池因租赁纠纷,场地产权方刘某某指使7人于凌晨向池内投掷火锅底料、酱油等液态物,导致池水污染。经专业机构检验,水样中未检出有毒害物质。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看似荒诞的事件,核心并非火锅底料是否有毒,而在于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当遇到纠纷时,当事人的第一选择不是协商、调解或诉讼,而是翻墙、投掷污物、破坏他人财产。这种“泄愤式报复”一旦成为习惯,社会的底线将被不断拉低。
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从往邻居家门上泼油漆,到在网络平台恶意差评,再到现实中毁坏对方财物,总有人在面对矛盾时选择“以牙还牙”的原始逻辑。
然而,在法治社会里,任何人的权利受到侵害,都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即便租赁纠纷中产权方认为自己吃亏,也不能成为凌晨潜入他人场地、污染公共泳池的理由。这种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将自己从“维权者”变成了“加害者”。
更值得警惕的是,“泄愤式报复”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当一个人看到他人通过极端手段“出了一口气”且似乎没有立即受到惩罚时,很容易产生模仿心理。久而久之,人们会逐渐对法律途径失去耐心,走法律程序耗时费力,而“自己动手”好像更直接。
这种思维的蔓延,本质上是对法治信心的削弱。一个社会如果纵容“以暴制暴”“以损毁制损毁”,最终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今天的泳池被投火锅底料,明天就可能是小区水管被割断。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恶作剧吗?又没有毒害物质,至于刑拘吗?”这种想法恰恰是最危险的信号。如果连当事人自己都不认为投掷污物、污染公共设施是什么严重的事,那就说明法治观念还未真正扎根。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表明任何逾越法律边界的私力救济,都不会被容忍。不是所有矛盾都需要“自己解决”,也不是所有情绪都可以“自己发泄”。文明社会的底线,就是用规则替代暴力,用程序替代任性。
回到这起事件本身,租赁纠纷的症结究竟在哪,需要法律给出答案。但刘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给出了一个反面样本:千万不要以为“我只是出口气”“我只是给他点颜色看看”无伤大雅。当情绪的阀门失控,当违法的成本被低估,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投火锅底料的人”。
而我们真正要警惕的,不是火锅底料有没有毒,而是那种“遇事不找法、先泄愤再说”的心态。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雷蕊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