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破题:工业用地到期续约难如何拆解
观潮的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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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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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的买房,买的其实是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70年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工商业用地则不然,期满后得申请续期。

如何续期?怎么定价?对很多地方来说,这是个新问题。

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了一个相关案例。

案例的主角,叫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春雅”)。

1993年,该公司取得262亩国有建设用地30年使用权。2023年土地到期前,公司申请续期。

在省内无先例可循、无成熟制度可依的背景下,株洲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于今年1月底促成这一续期案例——262亩工业用地续期十年,价格为2502万元。

这是湖南首个网络公开报道的工业用地到期后续期案例,为相关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工商业用地陆续到期,续期制度要跟上

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初正式确立的。

湖南的相关标志性事件,是1992年浏阳举行的全省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当时共有14宗土地向社会竞价出让,号称“三湘第一锣”。

在那以后,越来越多的工商业用地被出让给企业或个人。

工业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是40年,但供需双方也可以选择更少的出让年限。

以“株春雅”为例,它是中日合资企业,1993年成立时确定的合资期限为30年。所以它置地建厂时,只买了3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类似较短出让年限的工商业用地,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为数不少。算算时间,它们陆续要到期了。

比较麻烦的是,90年代的土地出让档案基本是纸质,堆累在档案库里,很多地方都未形成数字化台账,没有建立土地临近期满预警系统。

对企业来说,几十年人事更迭,现有管理者也不一定能及时意识到土地即将期满。

上述原因,可能导致企业超期使用土地,从而引发两方面隐患:

一是不利于企业稳定经营。

比如很多企业会抵押土地向银行贷款,若土地不能及时顺利续期,会影响企业融资计划。

二是不利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

土地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出让金——这是重要的地方非税收入。

如果企业超期使用土地,该缴的土地出让金未缴,就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即便事后追缴,也会增加行政成本。

“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应及时建立工业商业用地到期后续期制度。”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丽认为。

“株春雅”厂址,就在芦淞区。从该公司的土地续期历程看,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很多空白待填补。

“如何定价”是关键

收到“株春雅”的土地续期申请后,株洲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确认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他们又仔细查阅了法律法规,找到两个主要条款:

一条来自由国务院1990年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另一条出自《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这两条都是原则性规定,对‘续期形式’和‘定价方式’两个关键问题,没有明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过亮说,“湖南省内,也没有公开的先例可循”。

这就是株洲先行探索过程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各方沟通协商时,讨论过两种续期及定价方案。

一种是参照传统的工业用地出让模式。

传统模式,是结合基准地价、先算出50年期一次性出让价格。如果供需双方选择更短的出让年期,则在50年期一次性出让价格基础上作年期修正。

若按这种方案核算,“株春雅”262亩地的10年使用权就得5000多万元。

另一种,是采用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政策。

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的一种供地模式。

相比传统工业用地出让,这种模式一大差别是供地形式更灵活,有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5种一次性出让年限可选择,原则上不超过30年,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同时,该模式本身就有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之用意。按其定价标准,“株春雅”262亩地的10年使用权,只需要2500多万元。

“株春雅”土地续期,最终采用了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政策。今年1月底,该公司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土地续期合同。

“这个结果,我们总体上是满意的。”“株春雅”财务部经营管理科科长沈献中说。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也有其它地区采用了类似形式。

四川遂宁市就在2026年3月发文:工业用地到期后续期的价格,按该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实施方案》中土地出让价格平均系数予以确定。

与城市总体规划冲突,怎么办?

“株春雅”厂址附近,有家株洲春雅摩托车减震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减震器公司”),二者为关联企业。

“减震器公司”有一宗约29亩的工业用地,也是上世纪90年代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025年7月土地到期,在2026年2月有偿续期十年。

这是湖南第二个公开报道的工业用地到期后续期案例。

相比“株春雅”,这个案例较复杂——

“减震器公司”1995建立之时,厂址离城区还有相当距离。后来城市不断外扩,该公司那宗29亩工业用地的大部分,被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并被规划为住宅、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公司申请继续使用这宗土地,自然是作工业用途,那就和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冲突。

当地市区两级职能部门调研后认为:“减震器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土地亩均效益尚可,从实事求是、维护企业权益的角度看,应该支持该公司的土地续期申请,并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应部分予以调整。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涉及国家部委。株洲市相关部门为此专门向湖南省和国家自然资源部门汇报,争取到部委派调研组实地调查。

最终如愿以偿,却也颇费了番周折。

“城镇开发边界扩张,导致存量工业用地与现行规划冲突、企业土地续期申请受阻,今后可能成为普遍性问题。”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名经办干部说。

他建议,制度建设层面,要提前充分考虑。比如哪些情况下可以调整总体规划、批准土地续期申请?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申报审批流程?

商业用地到期后续期,可能更复杂

相比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的利益主体普遍多元。

比如一宗商业用地上盖了个商场,三四层楼,有成百上千个商铺,涉及诸多产权所有人。这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若要续期,根据现行规定,得以宗地为单位申请。

通俗地说,就是得这宗地上的诸多商铺产权所有人达成一致后,才好提交土地续期申请,并按规定统一缴纳土地出让金。

“有的商铺生意不好,产权所有人可能不愿意分摊一笔出让金;另一些商铺的产权所有人,为了维护资产价值,可能坚决要求土地续期。”过亮提醒,“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可能引发矛盾。”

目前,湖南还没有公开报道的商业用地到期后续期案例。但今后会有,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多。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也需要提前考虑。

从2024年开始,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摸排工商业用地到期后续期情况。该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摸排数据还在进一步完善统计,但可以确定的是,接下来五年十年内,省内还会有其它工商业用地到期。

“相关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中,会涉及续期申办程序、定价方式等核心问题。”该负责人还透露,计划先在长沙开展土地到期后续期工作试点。

来源:观潮的螃蟹

作者:观潮君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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