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秀珍(西南科技大学)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云南昭通镇雄县一名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因给老师起外号,被该老师连扇四耳光,导致耳损伤和右耳耳鸣。目前警方已介入协调此事,涉事老师已向学生及其家长致歉。
据学生自述,对于给该老师起外号一事,老师找她时她就意识到错了,原本打算向老师道歉,但没想到老师出手打她。面对质疑,校方负责人虽承认“老师下手重了点”,但强调“起外号是对老师的侮辱”,试图在“教育惩戒”与“情绪失控”之间寻找模糊地带。
学生给老师起不雅外号,当然不对。12岁的孩子言语失范,需要被纠正、被引导。但问题的关键是,用四记耳光来“纠正”,究竟是在教育,还是在报复?当学生已经准备认错,老师却选择动手,那一刻,教育的本质已被情绪吞噬。打下去的不是惩戒,而是师生之间本该存在的信任与尊重。
比“下手重”更值得警惕的,是校方事后“轻描淡写”的态度。“下手重了点”这种表述,试图将严重的暴力行为最小化,这反映出部分教育者对体罚危害的认知麻木。真正的教育者,在情绪失控后应首先反思并诚恳致歉,而非用“学生侮辱在先”来文过饰非。
四记耳光,打出鼻血,诊断为耳损伤,这不是“重了一点”,而是已经触碰到法律红线的暴力行为。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禁止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教育者如果连这条底线都守不住,又凭什么教会学生“尊重”二字的分量?
有网友认为,“本来要道歉”值得怀疑。这句质疑虽然尖锐,却也点出一个关键问题:成年人是否愿意听孩子把话说完?在这起事件中,老师没有给女生道歉的机会,校长用“侮辱”二字为学生的不当行为定性,却对老师挥出的巴掌轻描淡写。这种不对等的评判标准,暴露出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师道尊严不可侵犯,而学生的尊严可以打折。
暴力从来不是教育的语言。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体罚或许能在瞬间压制“不听话”的行为,但它无法让孩子真正理解对错,反而会种下恐惧、怨恨或攻击性的种子。一个被扇耳光的孩子,学到的不是“不该起外号”,而是“强者可以打弱者”。这样的“教育”,本质上是在用错误的方式纠正另一个错误。
学校之所以是学校,不是因为它拥有不犯错的老师或永远听话的学生,而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场所,在这里,冲突可以用对话解决,错误可以被理性纠正,成长可以不被暴力打断。如果连师生之间的矛盾都要靠耳光来解决,那学校与丛林社会还有什么区别?
当然,不是说学生不该为自己的言语失当负责。恰恰相反,教育的目的正是帮助学生学会负责。但负责的方式可以是当面道歉、书面检讨、主题班会讨论,也可以是家校沟通共同引导。唯独不能是暴力,因为暴力伤害的不仅是肉体,更是她未来向老师敞开心扉的所有可能。
每一个成年人都曾是孩子,每一个孩子也终将成为成年人。我们今天怎么对待犯错的孩子,影响着他们明天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对待这个世界的不完美。这一记耳光,应该让所有教育者警醒,如果连老师都管不住自己的手,又如何要求学生管住自己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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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廖秀珍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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