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馨蕊(云南财经大学)
据大风新闻报道,吉林松原一男子因55路公交擅自提前40分钟发车,通过12328热线正常投诉,却遭遇信息泄露、单位施压,最终被以“惹麻烦”为由解雇。一场合法维权,硬生生演变成维权者失业的荒诞闹剧。
公共交通的核心是公共属性,时刻表一经公示便具备刚性约束力,绝非想改就改的私人安排。以客流少、成本高为借口随意缩减服务,本质上是把公益责任抛在脑后,将运营压力直接转嫁给普通乘客。
一趟末班车的错位,耽误的是市民出行,破坏的却是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基本信任。公共服务的底线,竟能被所谓的“效益”随意践踏?
比公交违规更恶劣的,是投诉渠道的失守。12328作为官方监督热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对投诉人信息负有法定保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明确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但投诉人信息被转交被投诉方,相当于让监督渠道沦为“泄密通道”,这不仅是职能部门履职失职,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违背。
更令人费解的是,他还在上班,交通局就在投诉平台上回复“该乘客已被解雇”,结果没多久他真被解雇了。这种草草结案,完全无视事实与程序的做法,让本应公正的监督渠道彻底变味。
12328本是群众维权的安全屏障,信息保密是底线原则,可当投诉人信息转交给被投诉方,无异于维权者失去保护,当监督渠道反向暴露投诉人,这样的监管不仅形同虚设,更沦为权力任性的帮手。
从公交公司施压到用人单位解聘,一条完整的打压链条清晰可见。投诉本是公民正当权利,用人单位不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暴露的是对法律的漠视与对员工权益的肆意践踏。
此事的根源,在于公共服务的异化与监督机制的失灵。部分公共服务机构忘却公益初心,将合规运营抛之脑后;监管部门履职缺位,非但没有维护投诉人权益,反而变相纵容施压行为;个别企业缺乏底线,牺牲员工合法权益,三者交织,最终让普通维权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有人认为不必为一班车较真,可规则的尊严恰恰藏在较真之中。公共服务的规范、公民权利的保障,从不是靠妥协退让得来,若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打压维权默许纵容,最终受损的是每一个普通人的切身利益。
监督权不是奢侈品,更不能成为高危行为。当地必须彻查投诉信息泄露问题,弄清楚相关信息到底是如何被泄露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用人单位也应为违法解雇付出代价。唯有让监督者不受打击,让维权者不必畏惧,公共服务才能回归正轨,社会公平才能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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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杨馨蕊
编辑:孟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