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开盒”曝光他人,私刑式暴力害人害己
红网时刻
2026-03-03 1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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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川(吉首大学)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被告人获刑一案,尤其引人关注。

案情并不复杂,却极具典型性。被害人朱某与被告人吴某某发生矛盾后,吴某某多次向另一被告人陈某某提及此事。陈某某提出通过获取朱某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负面帖子抹黑朱某。2020年5月,陈某某以人民币1315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陈某购买包含朱某及陈某某前女友杨某等人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吴某某等人据此撰写、发布诋毁朱某的帖文,帖子发布后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200万。

发布这类案例既是助力网络生态治理,也是正面回应网络“开盒”等乱象频繁发生的现实。近年来媒体报道过很多网络“开盒”事件。比如,央视新闻报道了2023年到2024年3月期间,周某、唐某等6人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并公开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800余人个人信息一事。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报道了山东的陈先生(化名)被自己的女朋友把自己近5年开房记录都查了出来。南方都市报也曾报道过一起未成年人在网上参与了对一位孕妇的“开盒”事件。

从众多案例来看,网络“开盒”往往与情绪泄愤、黑色产业链、舆论放大效应紧密相关。有人出于猜疑、有人为了泄愤、有人甚至毫无理由。这些人当中,有些是不懂网络开盒究竟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有些是明知危害巨大却故意为之。但不论是哪种情况,网络“开盒”的结果都是一个——害人害己,难逃恶果。

尽管,法律会追责到位,但被害人已经承受的精神创伤、名誉损害和现实风险,也很难被真正弥补。也因此,即便有法律兜底,严厉打击网络“开盒”乱象,维护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任务仍不能松懈。

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但如何理性处理情绪始终是个问题,尤其是负面情绪。很多时候,情绪一“上头”,就会想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让人和事都陷入失控。此次发布案例中的吴某某就是这样,和朱某是亲属关系,发生矛盾没有理性解决,反而是和人谋划用网络“开盒”的形式让朱某身陷舆论漩涡。最终,朱某确实在舆论场中经历了身败名裂,吴某某也身陷囹圄。两败俱伤,既因不懂法更因无法理性处理自己的情绪。

也应看到,失控的情绪和不法交易让网络“开盒”诞生,互联网的传播让其野蛮生长,而舆论则决定着网络“开盒”的威力。这就提醒,互联网用户在网络“开盒”乱象治理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少人抱着“吃瓜”心态或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在未核实信源和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进行转发、评论甚至是攻击。但舆论中的每一个参与者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旁观者。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今天你觉得它“砍”的是“坏人”,明天它也可能“砍”到你、你的家人、你的朋友。舆论威力深不可测,利用舆论处理问题犹如玩火自焚,真正成熟的网络素养,不是永远站在正确一边,而是学会在情绪被操控之前,先让自己停下来。扭转这一现象并不复杂——理性思考,不再轻易相信。

这不是犬儒,也不是冷漠,而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数字素养。“不再轻易相信”有三层意涵:其一,遇到让你立刻愤怒、立刻站队的内容,越可能是“钓鱼”。真正的公共议题很难简单定性。其二,把观点和事实分开。对立型内容最擅长把情绪说成事实,把个案当成普遍,要学会追问。其三,减少对算法的“喂养”。拒绝从众,不为不良内容加热度。

平台同样必须扛起责任。斩断网络“开盒”乱象的生存土壤,强化审核机制。太多用户想通过平台伸张自以为的“正义”,但网络正义不能被滥用,平台更不能给滥用提供便利。尽管近年来平台也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网络生态治理任重道远,仍有很多功课要做。

总言之,网络“开盒”的本质就是数字时代的私刑式暴力。既是把情绪和舆论当成“刑具”的网络报复,也是对法律秩序的侵蚀,更是对公民隐私权和人格权的损害。治理此类乱象,仅靠各类“清朗”行动远远不够,必须让法律震慑、平台治理、用户自觉形成合力。如此,网络空间才能更安全,也更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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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张川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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